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如何确立
前言
看到标题,大家都明白这并非一个新鲜话题。但是若要让您将此问题的答案精准无误地说个明白,恐怕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沥呕君在咨询项目现场也经常被客户提及这方面的疑惑,因此特开此篇,谈谈个人想法。文中观点或有疏漏偏颇之处,敬请大家点拨指正。
众所周知,房地产企业大多销售的是期房,税务机关为了更加规范地产行业的纳税管理,确保国家税款不致流失,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期房过程中的应税收入采取了预征方式,此时房地产企业需要预缴增值税;当满足特定条件时,房地产企业需就其此阶段的售房收入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换句话说,只有在房地产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这个阶段,其在税法层面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才真正发生。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要阐明这个特定条件具体指的是什么,有没有存在一些注意的特殊情形。
“欲言又止”的财税[2016]36号文
很多朋友都知道,房企在预收房款时,需要开具编码为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零税率普票);但是很多人困惑的是,房地产企业究竟何时正式核算增值税,停止预征行为呢?
关于这个问题,财税[2016]36号文有一段高度概况的条款描述,寥寥百字,非常精炼。但是对于很多财务小白来说,看了这样的表述,表示还是一脸懵逼。
[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前言
看到标题,大家都明白这并非一个新鲜话题。但是若要让您将此问题的答案精准无误地说个明白,恐怕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沥呕君在咨询项目现场也经常被客户提及这方面的疑惑,因此特开此篇,谈谈个人想法。文中观点或有疏漏偏颇之处,敬请大家点拨指正。
众所周知,房地产企业大多销售的是期房,税务机关为了更加规范地产行业的纳税管理,确保国家税款不致流失,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期房过程中的应税收入采取了预征方式,此时房地产企业需要预缴增值税;当满足特定条件时,房地产企业需就其此阶段的售房收入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换句话说,只有在房地产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这个阶段,其在税法层面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才真正发生。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要阐明这个特定条件具体指的是什么,有没有存在一些注意的特殊情形。
“欲言又止”的财税[2016]36号文
很多朋友都知道,房企在预收房款时,需要开具编码为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零税率普票);但是很多人困惑的是,房地产企业究竟何时正式核算增值税,停止预征行为呢?
关于这个问题,财税[2016]36号文有一段高度概况的条款描述,寥寥百字,非常精炼。但是对于很多财务小白来说,看了这样的表述,表示还是一脸懵逼。
[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