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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对诉讼时效的影响
【案情】
2008年7月5日,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8500元。当日,吴某向陈某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载明:今借到陈某人民币8500元。2010年8月,陈某因儿子升学向吴某催索此笔借款,但吴某以该借款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为由推诿,为此,陈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欠条中未载明具体还款时间,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陈某在吴某出具欠条2年内未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其驳回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欠条实为借条。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一般不受两年限制。故应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意见。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很多,结果往往给事实的查明、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
【案情】
2008年7月5日,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8500元。当日,吴某向陈某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载明:今借到陈某人民币8500元。2010年8月,陈某因儿子升学向吴某催索此笔借款,但吴某以该借款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为由推诿,为此,陈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欠条中未载明具体还款时间,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陈某在吴某出具欠条2年内未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其驳回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欠条实为借条。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一般不受两年限制。故应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意见。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很多,结果往往给事实的查明、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