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案子,原本以为是自己白忙乱一场的闹剧。谁知峰回路转,情况来了个大转折:已经强制执行都无果的被告突然通知我,欠我的产品和服务可以在其新店里继续消费。这个结果来得有些突然,让我一时还转不过脑袋,本来是平心静气的接受诉讼无果这个现实了,对方突然转变态度,说是180度大转弯一点不为过。
联系我的是被告原公司的销售,开始我以为会有其他额外消费,就没搭理,后来对方又发来我在他处的产品库存我才开始留意,经过询问对方告知不需要额外消费,只需要上他们新的公司去激活一下即可,我看了一下对方给我发的新公司名称:初美人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很明显,老板没变,只是新瓶装旧醋,换了个公司继续自己的医美事业,销售也是很积极的和我核对我的原有库存商品,达成一致后,对方表示去前先和他预约,拿着身份证即可。
实话实说,第一时间得知自己的钱可以找回,产品可以使用,我并没有多高兴,相反,我还有些烦恼:因为已经走了司法程序,法院已经案审定案,如果现在我去对方新店消费原来已经司法定案的产品和服务,对方会不会告我司法欺诈,我会不会因此吃官司坐牢。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第一时间联系了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咨询的结果是12368不提供法律咨询,只提供给我原审案法官的电话,让我与审案法官联系,于是我又电联法官,结果法官告诉我他们只负责案子审判,其他事宜他们不予负责,但对于我的情况,法官也给予了我个建议:可以跟对方签订个协议,把情况说明一下,然后再去消费。
考虑到事情有些复杂,短时间内我打算先不去对方新公司消费,准备先和对方联系一下看能否签个协议,把事情说明一下。希望结果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不是什么新的商业欺诈。
对于这笔失而复得的金钱,我并没看得多重,钱嘛,本就是身外之物,不去不来,既然是消费,多少都会有些风险,只是运气不同而已,对方在一年内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