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家书中的家训
2026-04-05 22:36阅读:
“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作为一代廉吏,郑板桥宦海沉浮十二载,案无留牍,关心民生。作为书画大家,他领异标新,删繁就简,无论“六分半书”,还是墨竹兰石,无论诗词楹联,还是文章印石,都让人品咂再三而爱不释手。作为一名家长,他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郑板桥44岁中进士,离开家门;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50岁担任范县县令,直至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61岁还乡,其间无论游学、应试、访友、当官、诗酒唱和,都不忘对家乡的思念。在雨后、窗前,午夜梦回,饮一壶似酒乡愁,他写下了大量的家书,受方是板桥的堂弟郑墨,因他无同胞兄弟,与郑墨感情深厚,家中事务均由郑墨照应。这些家书,虽也有少量涉及谈诗论画、读书心得、文艺主张的杂感,但更多的则“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旨远之处”,后精选十六篇付梓成《郑板桥家书》。翻开来,其中不少是教育家人、子女的家训,譬如兄弟要与人为善、孩子要平等友爱、家人要遵纪守法……殷殷之情,溢于言表。其良苦用心,品读之后,受用无穷。对于党员干部,去傲气、亲平民、勤政廉政,必有裨益。即便对普通百姓的“齐家”,亦有学习借鉴之处。无怪乎有人评价:(板桥)十六通家书,皆世间不可磨灭之文字。
不留把柄 与人为善
若事事预留把柄,使入其罗网,无能逃脱,其穷愈速,其祸即来,其子孙即有不可问之事、不可测之忧。试看世间会打算的,何曾算计得别人一点,直是算尽自家耳!
——《雍正十年杭州韬光庵中寄舍弟墨》
许多年前,板桥还
是秀才时,曾翻检出以前家奴的卖身契,马上就烧掉了,并不出示给那些人,让他们难堪。他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主仆相安就留下,若不能友好相处则可离开,不必签订契约,日后去勒索为难人家。板桥一直主张人人平等,“人本同根”,“天道循环”,富贵或贫穷都是可以改变的,“一旦奋发有为,精勤不倦,有及身而富贵者矣,有及其子孙而富贵矣,王侯将相岂有种乎!”如果因为自己现时的强势,就去苛责别人,是非常好笑的。因此板桥告诫家人,一定要与人为善,做好事莫留痕迹,不求回报,算计别人就是算计自己。
心存仁厚 推己及人
吾辈存心,须刻刻去浇存厚。虽有恶风水,必变为善地,此理断可信也。
——《焦山双峰阁寄舍弟墨》
板桥的父亲生前看中一块墓地,但其中有座无主孤坟须刨去,其父忠厚善良,不愿干掘人祖坟之事,只得暂时放弃。而板桥想法却不同,他认为别人买去了,可能会挖去那座孤坟。不如自己来买,留下孤坟为伴,且刻下石碑告诉后世子孙,要好好保护。清明上坟祭祀时,对这座孤坟一并祭奠。在封建士大夫眼中,风水宝地向来非同寻常,是不容他人沾光的。在这个问题上,板桥却能推己及人,告诉家人要“去浇存厚”,以“仁”传家。只要怀揣一颗仁德之心,恶风水也能变成好风水,邪恶也能变得美好。此种思想放在今天同样值得推崇。
得志不傲 周济乡亲
设我至今不第,又何处叫屈来?岂得以此骄倨朋友!敦宗族,睦亲姻,念故交,大数既得;其余邻里乡党,相周相恤,汝自为之,务在金尽而止。
——《范县署中寄舍弟墨》
这封信写于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此时板桥在范县任职已有两年。范县政通人和,民安盗息。且板桥老年得子,正是人生最得意之时。但板桥没有妄自尊大,他想到了家乡族人,想到了邻里乡亲,想到了旧时朋友,“可怜我东门人,取鱼捞虾,撑船结网;破屋中吃秕糠,啜麦粥,搴取荇叶蕴头蒋角煮之,旁贴荞麦锅饼,便是美食,幼儿女争吵。每一念及,真含泪欲落也。”悲悯之情油然而生,因此让堂弟郑墨带上自己的俸银,挨家比户,逐一散给,尤其对“无父无母孤儿”“宜访求而慰问之”“务在金尽而止”。板桥做官而不忘本,得志而不狂妄,关怀故友,同情弱者,慰问乡亲,一片真情令人感喟。
体恤他人 暖老温贫
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
——《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
板桥平生最重农夫,认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使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他不仅告诫家人对农夫要“体貌”(以礼相待)、怜悯、周全、宽让,还要求家人学习农活,自耕自种,自采自收。板桥认为,访贫问苦不在鱼肉荤腥,一碗炒米茶最是体贴实在。对家人,板桥也要求节俭度日,咽碎米饼、煮糊涂粥就够了。作为儒者,板桥的仁爱观念再一次表露无遗;而作为一名封建官吏,板桥“农夫第一”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严于律己 不同流俗
他自做他家事,我自做我家事,世道盛则一德遵王,风俗偷则不同为恶,亦板桥之家法也。
——《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
板桥为官多年,清正廉洁,有口皆碑。当时不少封建官吏疯狂地侵吞他人土地,扩建改造房屋。对此,板桥在家书中说,“天下无田无业的人太多了,我怎能贪得无厌,去占有别人的土地?”当有人问他“世上连阡越陌,数百顷有余者,子将奈何?”板桥回答,“我虽无力改变现状,也改变不了他人,但我始终要求自己和家人,不同流合污,不一起作恶,这也是我们家的家法。”掷地有声的语言,令贪赃枉法之人惭愧!
平等互爱 做人第一
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飨果品,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
——《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
板桥52岁才有了儿子,当然非常疼爱,但他并不娇宠溺爱。教育家人对待孩子应与下人的子女一样,大家一样是人,有什么好特殊的呢?他要求儿子与小朋友同玩耍、共吃食,大家开开心心平等相处。他说,“如果我的儿子在吃好东西,下人的孩子却在一边馋得流口水,其父母见了有多伤心……”因此他告诫家人,当官事小,做人第一。在封建时代,读书当官、仕途经济是一脉相承的,板桥能将做人置于当官之上,实属开明。即使今天,不少家庭更多注重的是孩子的学业,而疏于教育孩子怎样做人。只怕是因小而失大。(文:朱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