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来讲究男女有别,“男尊女卑”、“重男轻女”是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在这种情况下,对女子的刑讯无论从刑具到施行方法等方面都渗透着男女区别的思想。
秦汉时期,女刑徒在服刑期间必须戴刑具,甚至穿囚服,不仅衣服颜色鲜明以示区别侮辱,甚至双手、脖颈、小腿及双脚全被施加刑具。但明清律规定:“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

宫刑是秦汉时刑罚最严厉的一种。对于女性而言,“宫刑”是对其生殖器的破坏,在《中国全史·法制史》中记载,“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附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拶子,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指的刑具。《钦定大清会典》记载:“拶指用圆木五根,各长七寸,径围各五厘,妇人非犯重案不得实用之。”《禁刑狱之滥疏》有云:“今之用刑者异于是,刑手则有拶子,刑足则有夹棍,刑头首则有脑夹”。拶刑造成的后果经常是手指变形残废,因此对女性施以拶刑对其心理的威慑力更甚男性。
秦汉时期,女刑徒在服刑期间必须戴刑具,甚至穿囚服,不仅衣服颜色鲜明以示区别侮辱,甚至双手、脖颈、小腿及双脚全被施加刑具。但明清律规定:“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

宫刑是秦汉时刑罚最严厉的一种。对于女性而言,“宫刑”是对其生殖器的破坏,在《中国全史·法制史》中记载,“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附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拶子,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指的刑具。《钦定大清会典》记载:“拶指用圆木五根,各长七寸,径围各五厘,妇人非犯重案不得实用之。”《禁刑狱之滥疏》有云:“今之用刑者异于是,刑手则有拶子,刑足则有夹棍,刑头首则有脑夹”。拶刑造成的后果经常是手指变形残废,因此对女性施以拶刑对其心理的威慑力更甚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