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荣科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2023年1月10日,荣科科技”对外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告知书。
经查明,荣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荣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2023年1月10日,荣科科技”对外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告知书。
经查明,荣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荣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