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方网力)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东方网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最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
经查明,东方网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最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