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成控股或者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天成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天成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4
经查明,天成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天成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