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正平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正平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28.12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05%;虚增营业收入13,532,170.83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1%;虚增利润3,383,042.71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11%。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对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经查明,正平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28.12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05%;虚增营业收入13,532,170.83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1%;虚增利润3,383,042.71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11%。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对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