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云科技或公司)披露,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