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建国以来文物保护的建议
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河北省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
梁 勇
随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大量文物古迹,大都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渐得到保护修缮,有些得到了科学的利用。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以来,我国劳动人民智慧创造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城乡重要公共建筑、工矿企业、名人故居、重要基础设施,应该逐步扩大保护范围,将更多的历史建筑、人文景观应保尽保,为中华民族保留更多历史文化遗产。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转变观念,扩大文物保护范围
各级政府和文物保护部门,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转变观念,把文物保护的视野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建设成就和历史记忆延伸,要从保护历史印记,留住文脉的高度,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更多公共设施、工矿企业、机关大院、军事设施、桥梁涵洞、纪念建筑等列入文物保护范围。
二、
启动新的文物普查工作
建议启动新的文物普查工作,更新文物普查手册、标准,将更多建国以来的城乡各类建筑纳入文物普查范围,尤其是诸如漳州中国女排集训基地、正定中国兵兵球对训练基地、大江、大河上的一系列大桥、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大院,各个五年计划期间创建的诸如华北制药、首钢、武钢、邯钢等大型国有工矿企业旧址,各地建造的不同结构的水泥大桥、大型石拱桥,特色戏楼、农村的大型舞台、知识青年下
梁
随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大量文物古迹,大都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渐得到保护修缮,有些得到了科学的利用。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以来,我国劳动人民智慧创造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城乡重要公共建筑、工矿企业、名人故居、重要基础设施,应该逐步扩大保护范围,将更多的历史建筑、人文景观应保尽保,为中华民族保留更多历史文化遗产。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各级政府和文物保护部门,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转变观念,把文物保护的视野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建设成就和历史记忆延伸,要从保护历史印记,留住文脉的高度,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更多公共设施、工矿企业、机关大院、军事设施、桥梁涵洞、纪念建筑等列入文物保护范围。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