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通则司法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时,可以在扣除非违约方为订立、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合理成本后,按照非违约方能够获得的生产利润、经营利润或者转售利润等计算。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实施了替代交易,主张按照替代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违约方主张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替代交易的合理性判断:“对合理性的判断宜采取处于与守约方相同地位的理性人标准,如果守约方是经营者,则在进行替代交易时应像仔细的、审慎的商人那样行为,并且遵守所涉及行业的相关惯例。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价格条件,需要考虑替代交易标的物的紧缺程度、替代交易的必要程度、守约方的主观状态等因素,采取合理的方式确定替代交易的价格。正因为如此,本条第二款后段明确了只有在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时,才按照相应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上述规则的适用对于违约方还有两个方面的限制:其一,对此价格明显偏离的举证责任要由违约方承担;其二,即使存在价格明显偏离的问题,非违约方能够证明不进行替代交易将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即不进行替代交易所造成的损失要大于此替代交易价格与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的差额的情况下,也应当用替代交易的价格计算可得利益。”P673
替代交易的损失赔偿是需要完成交易,还是仅凭交易合同就能够确定?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实施了替代交易,主张按照替代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违约方主张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替代交易的合理性判断:“对合理性的判断宜采取处于与守约方相同地位的理性人标准,如果守约方是经营者,则在进行替代交易时应像仔细的、审慎的商人那样行为,并且遵守所涉及行业的相关惯例。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价格条件,需要考虑替代交易标的物的紧缺程度、替代交易的必要程度、守约方的主观状态等因素,采取合理的方式确定替代交易的价格。正因为如此,本条第二款后段明确了只有在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时,才按照相应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上述规则的适用对于违约方还有两个方面的限制:其一,对此价格明显偏离的举证责任要由违约方承担;其二,即使存在价格明显偏离的问题,非违约方能够证明不进行替代交易将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即不进行替代交易所造成的损失要大于此替代交易价格与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的差额的情况下,也应当用替代交易的价格计算可得利益。”P673
替代交易的损失赔偿是需要完成交易,还是仅凭交易合同就能够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