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译解》8.6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2016-04-06 17:51阅读:
8.6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
注释:
1、托六尺之孤:六尺,指十五岁以下。孤,死去父亲的小孩。托孤,受君主临终前的嘱托,辅佐幼君。
邢昺《论语义疏》引郑玄注:“六尺之孤,年十五已下。”又说:“郑注六尺年十五者,以《周礼·乡大夫职》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以其国中七尺为二十,对六十;野云六尺,对六十五,晚校五年,明知六尺与七尺早校五年,故以六尺为十五也。”
杨伯峻《论语译注》云:“古代尺短,六尺约合今日一百三十八厘米(1.38米),市尺四尺一寸四分。身长六尺的人还是小孩,一般指十五岁以下的人。”
2、寄百里之命:寄,寄托、委托。百里之命,指掌握国家的命运,西周时诸侯封不过百里。
试译:
曾子说:“可以把幼孤的君主托付于他,可以把国家的政权委托给他,面对安危存亡而不动摇屈服,这样的人是君子吗?是君子啊!”
疏解:
朱子《语类.卷三十五》云:“须是才、节兼全,方谓之君子。若无其才而徒有其节,虽死何益?如受人托孤之责,自家虽无欺之之心,却被别人欺了,也是自家不了事,不能受人之托矣。如受人百里之寄,自家虽无窃之之心,却被别人窃了,也是自家不了事,不能受人之寄矣。自家徒能'临大节而不可夺'
注释:
1、托六尺之孤:六尺,指十五岁以下。孤,死去父亲的小孩。托孤,受君主临终前的嘱托,辅佐幼君。
邢昺《论语义疏》引郑玄注:“六尺之孤,年十五已下。”又说:“郑注六尺年十五者,以《周礼·乡大夫职》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以其国中七尺为二十,对六十;野云六尺,对六十五,晚校五年,明知六尺与七尺早校五年,故以六尺为十五也。”
杨伯峻《论语译注》云:“古代尺短,六尺约合今日一百三十八厘米(1.38米),市尺四尺一寸四分。身长六尺的人还是小孩,一般指十五岁以下的人。”
2、寄百里之命:寄,寄托、委托。百里之命,指掌握国家的命运,西周时诸侯封不过百里。
试译:
曾子说:“可以把幼孤的君主托付于他,可以把国家的政权委托给他,面对安危存亡而不动摇屈服,这样的人是君子吗?是君子啊!”
疏解:
朱子《语类.卷三十五》云:“须是才、节兼全,方谓之君子。若无其才而徒有其节,虽死何益?如受人托孤之责,自家虽无欺之之心,却被别人欺了,也是自家不了事,不能受人之托矣。如受人百里之寄,自家虽无窃之之心,却被别人窃了,也是自家不了事,不能受人之寄矣。自家徒能'临大节而不可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