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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原胶是什么?

2014-10-13 11:31阅读:



  黄原胶是增稠剂的主要成分,黄原胶是什么呢?黄原胶又称黄胶、汉生胶,黄单胞多糖,是一种由假黄单胞菌属发酵产生的单孢多糖,由甘蓝黑腐病野油菜黄单胞菌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好氧发酵生物工程技术,切断1,6-糖苷键,打开支链后,在按1,4-键合成直链组成的一种酸性胞外杂多糖。1952年由美国农业部伊利诺斯州皮奥里尔北部研究所分离得到的甘蓝黑腐病黄单胞菌,并使甘蓝提取物转化为水溶性的酸性胞外杂多糖而得到。
  黄原胶溶液具有低浓度高粘度的特性(1%水溶液的粘度相当于明胶的100倍),是一种高效的增稠剂。自1996年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以来,黄原胶已被食品工业广泛接受,因为在低浓度下就能提供优良的加工和储藏稳定性。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黄原胶可以用于面包、冰激凌、乳制品、肉制品、果酱、果冻、饮料中。

  黄原胶的危害
  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了解到,黄原胶是一种合法的添加剂,且安全性较高,虽然没有什么营养,但食入后对人无危害,它基本不会被人体吸收,而会随着人体正常排泄排出体外,但是还是少吃为妙。
  黄原胶就分印染用的工业纯度和食用纯度两种标准,如果“粥宝”用的是工业黄原胶,纯度低,杂质多,自然会产生一定危害。如果是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增稠剂,还存在价格欺骗的可能。
  食品中掺入少量的黄原胶对人体基本没什么害处,但是如果食用过量那毫无疑问肯定会危害人体健康的。那么,商家在粥中加入黄原胶的量到底有多少?这才是关键的
问题。
  专家提醒,想要区别米粥是否加了增稠剂其实很简单,如果纯粹是用米煮出来的粥,会有一股浓郁的米香味,口感不会特别顺滑,粥的颜色也会因为米汤的缘故显得浑浊、发白。如果加了增稠剂,煮出来的粥不会有米香,喝起来滑溜溜的,而且粥呈现一种透明状态。

  虽然目前还没有临床实验数据能证明包括增稠剂在内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直接危害,但还是要尽量少摄入。主要看制作商家加的量,从营养上面来讲,如果说控量,对人体应该是没有害的。市民在难得行动不方便的时候去外面吃一点这样的粥可以,不要天天吃。
  部分添加剂对人体不是必需的
  江苏省质检院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一般来讲,符合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是安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食品添加剂虽然对人体是无害的,但是对人体来说也不是必需的。如果长期食用食品添加剂,其成分在体内累积,也会给我们的肝脏造成负担,影响身体健康。
  目前,常用的增稠剂有哪些?
  现在常用的增稠剂有些属于天然增稠剂,有些则是人工合成的增稠剂。天然增稠剂中,多数来自植物,也有一些来自动物和微生物。迄今世界上用于食品工业的食品增稠剂根据其来源,可分为五大类。
  (1)由海藻制取的增稠剂海藻胶是从海藻中提取的一类食品胶。地球上各海域水温变化及盐含量不同。海洋中藻品种多达15000多种,分为红藻、褐藻、蓝藻和绿藻四大类。重要的商品海藻胶主要来自褐藻。不同的海藻品种所含的亲水胶体其结构,成分各不相同,功能、性质及用途也不尽相同。
  (2)由植物种子、植物溶出液制取的增稠剂由植物及其种子制取的增稠剂,在许多情况下,其中的水溶性多糖类似于植物受到刺激后的渗出液。它们是经过精细的专门技术而制得的,包括选择,种植和布局。种子收集和处理都具有一套科学方法。正如动植物渗出液一样,这种增稠剂都是多糖酸的盐。其分子结构复杂,常用的这类增稠剂有瓜尔胶、卡拉胶、海藻胶等。
  (3)由微生物代谢生成的增稠剂真菌或细菌与淀粉类物质作用产生的另一类用途广泛的食品增稠剂,如黄原胶等,这是将淀粉全部分解成单糖,紧接着这些单糖又发生缩聚反应再缩合成新的分子。阿拉伯胶、黄蓍胶均属于此类增稠剂。
  (4)由动物性原料制取的增稠剂这类增稠剂是从动物的皮、骨、筋、乳等提取的。其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品种有明胶、酪蛋白等。
  (5)以纤维素、淀粉等天然物质制成的糖类衍生物这类增稠剂按其加工工艺可以分为两类:以纤维素、淀粉等为原料,在酸、碱、盐等化学原料作用下经过水解、缩合、化学修饰等工艺制得。其代表的品种有羧甲基纤维素钠、变性淀粉、藻酸丙二醇酯等。
  来源:中国吃网
  相关资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黄明胶、鹿角胶和龟甲胶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570号)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黄明胶等胶类产品是否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鲁卫食安监督字〔2014〕10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明胶可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鹿角和龟甲不属于我委2013年第7号公告范围,鹿角胶和龟甲胶是传统中药材,均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6月30日


查看原文:http://www.jkzn.com/archives/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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