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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谦随笔《王渔洋与“清慎勤”》

2023-03-19 14:35阅读:
淄博高谦随笔《王渔洋与“清慎勤”》
康熙皇帝曾亲书三个字赐予王渔洋,成为他的座右铭,并保了王渔洋一生平安。
王渔1634—1711年)原名王士禛,字子真,又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生于明崇祯七年,清顺治十五年中进士,康熙十七年入翰林,官至刑部尚书。他为官期间洁己爱民政绩卓著,是名载史册的清官廉吏,深得百姓爱戴。为此康熙皇帝曾亲书“清慎勤”赐予王渔洋。
淄博高谦随笔《王渔洋与“清慎勤”》
从字面看“清
三个字,就是做官要廉洁、谨慎、勤政,这成了王渔洋的座右铭。他一生仕宦四十五年长期在兵部、户部、刑部等重要部门任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克己奉公,受到民众的广泛赞誉,不仅是受良好家风的影响熏陶,同时靠的是个人自重自省、防微杜渐、严于律己。
淄博高谦随笔《王渔洋与“清慎勤”》

康熙三十一年,王渔洋调任户部右侍郎,主管宝泉局督理钱法,掌铸钱之事。当时,旧例铸出钱币都要向主管官员呈送样钱,这实际上是向主管官员行贿。王渔洋主管宝泉局后,力主革除此弊,从上任到离任,未接收过一文“样钱”,也未派任何人到钱局索要过“样钱”,可谓一尘不染。对儿子的教导中,他特别提到“公子公孙做官,一切倍要谨慎检点。见上司,处同寅,接待绅士皆然,稍有任性,便谓以门第傲人,时时事事须存此意”。
王渔洋生活俭朴,“日食蔬菜一二器,不妄费公家一钱”。一名封建社会的大臣能如此公私分明,让人钦佩。 不仅自己洁身自律,王渔洋对官商勾结、贪污腐败等现象也深恶痛绝。康熙八年,王渔洋到江苏清江浦海关造船厂任职。清江浦为水陆要道,但当时那里官商勾结、沆瀣一气,造船厂的木材采购和海船制造大都被奸商操控,且疏于管理,所造船只质量低下、甚至连风浪都抵挡不住。王渔洋到任后,顶住各方压力,明察暗访,最终揭露了木材商人汤甲以行贿为手段操纵各级官员的罪状。他将此事上疏朝廷,并提出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的建议,从而使清江浦面貌焕然一新。
康熙三十六年,王渔洋第三子王启汸任唐山知县。第二年,他亲笔书写《手镜》五十则,总结自己多年的为官经验,叮嘱儿子要做到“清慎勤”专门谈了自己对“清慎勤”的理解:“无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 在父亲的谆谆教导下,王渔洋的儿子以先祖为榜样,恪守父训。王渔洋的长子王启涑,自幼勤奋好学,著有《西城别墅诗》《因继集》等。三子王启汸任唐山县知县,候补知州,他为官期间清廉自律,勤政爱民,成为百姓爱戴的好官。  
王渔洋从推官到刑部尚书,多年从事与司法有关的工作。他一直秉公办案、宽政慎刑,主张“勿用重刑,勿滥刑,至于夹棍,尤万万不可轻用;病人、醉人不宜轻加朴责;盛怒之下,万不可动刑”。他认为,抓捕犯人时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免殃及家人,兼顾了法理和人情。审案时多方取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严刑逼供、屈打成招。在量刑上,他主张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百姓生命,因此深受老百姓的爱戴。
为政之余,王渔洋“手不释卷”“无声色、博弈之好,唯嗜读书”。他有藏书的爱好,所得俸钱大都用以购书,以致当他71岁罢官离京时,全部家当就是“图书数簏而已”。王渔洋自云:“山人官扬州五年,不名一钱,急装时,惟图书数十箧。尝有诗云‘四年只饮邗江水,数卷图书万首诗!’”吏部侍郎赵士麟称赞王渔洋:“公真今日之泰山北斗也”“清风亮节,坐镇雅俗,不立门户,不急弹劾,务以忠厚博大培养元气,真朝廷大臣也”。
王渔洋从政之余勤于著述,一生诗文著作达36种560余卷之多,独创诗论“神韵”说,蜚声海内,被誉为“一代正宗”、“文坛领袖”。他秉承了中国传统文人的习性,一生好学不倦与文朋诗友真诚交往。除了文学家外,王渔洋还喜欢与画家、书法家交友,从中汲取艺术营养,开阔自己诗文创作构思境界,陶冶自己的情操。此外,作为一名封建时代的官吏,王渔洋“清慎勤”三个字作为座右铭,并成为家训传承,其精神难能可贵。应该说,不仅有其历史意义,也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今天为官者的精神养分,显现出它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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