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谨防过度和“异化”
2020年初“新冠”疫情全面爆发后,在中央以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抗疫斗争在2020年下半年取得阶段性胜利。但由于受到境外疫情不断蔓延恶化的影响,尽管许多省市自治区都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2021年以来,在一些省市区仍不断有少量境外输入病例出现,也时有局部疫情发生。进入2022年以后,特别是春节以后,在许多省市,疫情出现零散多发态势,而且病毒传染性强,传播较快,致使防疫形势日趋严峻。
局部地区疫情的爆发,部分原因是由于境外输入和变异病毒传染性较强所致,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防疫流于形式和疏忽大意造成。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相关地方的党委和政府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行政处分等处理措施。这些处理措施对强化地方防疫,防止麻痹思想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面对疫情,不主动作为,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在疫情发生时推卸责任,片面理解和执行中央防疫、抗疫的政策措施,采取层层加码、被动甚至粗暴防疫的措施和手段,给人们正常和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特别对中、高风险地区有需要的流动人群影响更大。这也导致人们对此类所谓“防疫”举措产生对立和不满的情绪。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根据“新冠”病毒流行的特征和规律,中国以及全球防疫专家给出的基本上都是“14+7”的监管模式。但由于中国内地个别省市区偶尔出现极少数14天之后复阳的案例,这些省市区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在发生疫情后利于推卸责任,而采取过度防疫的政策和措施,开始施行“21+7”甚至更极端的政策措施。这一看似更严格的“防疫”措施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懒政”行为。中央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给广大民众造成错误的印象和认知。试问,偌大的中国以及十四亿人口中出现几例21天复阳的案例就施行“21+7”的政策措施,那么,如果出现28天、35天、42天或更长的个案后,是否就要采取相应的更长的隔离措施呢?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能承受这种“过度防疫”
2020年初“新冠”疫情全面爆发后,在中央以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抗疫斗争在2020年下半年取得阶段性胜利。但由于受到境外疫情不断蔓延恶化的影响,尽管许多省市自治区都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2021年以来,在一些省市区仍不断有少量境外输入病例出现,也时有局部疫情发生。进入2022年以后,特别是春节以后,在许多省市,疫情出现零散多发态势,而且病毒传染性强,传播较快,致使防疫形势日趋严峻。
局部地区疫情的爆发,部分原因是由于境外输入和变异病毒传染性较强所致,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防疫流于形式和疏忽大意造成。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相关地方的党委和政府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行政处分等处理措施。这些处理措施对强化地方防疫,防止麻痹思想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面对疫情,不主动作为,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在疫情发生时推卸责任,片面理解和执行中央防疫、抗疫的政策措施,采取层层加码、被动甚至粗暴防疫的措施和手段,给人们正常和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特别对中、高风险地区有需要的流动人群影响更大。这也导致人们对此类所谓“防疫”举措产生对立和不满的情绪。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根据“新冠”病毒流行的特征和规律,中国以及全球防疫专家给出的基本上都是“14+7”的监管模式。但由于中国内地个别省市区偶尔出现极少数14天之后复阳的案例,这些省市区为了减轻自己的压力,在发生疫情后利于推卸责任,而采取过度防疫的政策和措施,开始施行“21+7”甚至更极端的政策措施。这一看似更严格的“防疫”措施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懒政”行为。中央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给广大民众造成错误的印象和认知。试问,偌大的中国以及十四亿人口中出现几例21天复阳的案例就施行“21+7”的政策措施,那么,如果出现28天、35天、42天或更长的个案后,是否就要采取相应的更长的隔离措施呢?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能承受这种“过度防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