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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讲座稿

2019-05-19 12:29阅读: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
连城县新泉中心小学 温桃妹
主要内容:关于教学评价的一般常识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依据
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评价建议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方式
编写思想政治(品德)评价方案的基本要求
(一)关于教学评价的一般常识
什么是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一般认为,教学评价是教育评价的核心部分,它主要围绕教学过程的诸要素和形成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来进行的。
从教师个体的角度讲,教学评价的主要对象是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因此,教师应该掌握的主要评价技能也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技能,二是对教学任务完成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的技能。
评价,意味着根据某种标准对某事物的价值作出判断,衡量其有无价值或价值大小。
根据评价时间和作用不同来分类: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终结性评价。
根据评价的方式分:量化评价、质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基于对学生学习某学科全过程的持续观察
、记录、反思而做出的发展性评价。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考试测验、观察、谈话、描述性评语、项目评价等方法,不断反馈学生学习某课程的成功与失败的信息,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成功,为迎接终结性评价做准备。
诊断性评价又称准备性评价,一般是指在某项教学活动开始之前对学生的知识、技能以及情感等状况进行的预测,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和准备状况,以判断他们是否具备实现当前教学目标所要求的条件,为实现因材施教提供依据。
诊断性评价重点在于调查学生完成阶段性学习任务中的困难所在,并找到学习困难的原因,据此确定每个学生的教学起点并采取某些补救性措施,选择差异性的教学策略并给学生以情感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终结性评价,也称总结性评价,是指以预先设定的课程教学目标为基准,就学生学习课程的知识、能力、素养状况与课程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进行评价。终结性评价是对某课程学习的总检验,一般来说,以学业水平考试的方式进行,具有毕业的功能。同时,总结性评价建立在形成性评价的基础上,由学业成绩、教师考核、学校鉴定相结合,共同完成对学生某课程学习的评价。
质性评价:是指以人文主义为认识论基础,通过文字、图片等描述性手段,对评价对象的各种特质进行全面充分的揭示,以彰显其中的意义、促进理解的教育评价活动。
借用了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如调查法和观察法、谈话法、档案袋评价法等。
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中得到了普遍应用。我们把这些方法和相关技术引入教育评价,就成为通常所说的“质性评价方法”。
问卷的设计,访谈的设计以及教学调查的设计等内容,这些都属于质性评价方法在教学评价中的应用。
质性评价趋势的形成,主要受建构主义理论模型和评价模式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教育评价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启用质性评价方法,国外的一些教师和研究者已开始采用实验的方式加以推进,这一点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就质性评价方法本身而言,它带有更强的人文性、过程性以及民主协调性,它应当成为将来整体评价的必然趋势。
量化评价方法 :通过将评价内容化为可以量化的数量,经过测量这些相关数据,并以量化统计方法来分析结果数据,最终达到评价目的的一种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方法是测验法。
主要的测验类型 :诊断性测验 、成绩测验 、学能(学习能力)测验
量化统计方法:一般量化统计方法——频数、中位数、众数、百分比等。 进一步分析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假设检验、因素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选取何种方法进行量化分析主要取决于评价内容和评价目的。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依据
教材更名的背景: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课标的全面修订。2016年教育部做出工作部署: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精神,并在全国颁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将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颁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内容和要求增加和融入到德育教材中,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全部更名为《道德与法治》。
为何将“道德”与“法治”组合?
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来说,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就像车之两轮、鸟之双翼,道德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法律去规范,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需要道德去弥补。对个人来说,既有高雅的道德情操,又有敬畏法律的法治精神,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如果说道德提倡的是比较高尚的境界,那么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底线。《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符合唯物辩证法,有利于青少年成长,德润心灵,法护成长。
课程的设立原则:
坚持系统规划——中小学整体推进,分段实施,螺旋上升。
坚持遵循规律——根据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发展规律,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循序渐进。
坚持常态长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实践体验,注重知行统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课程编写的依据:
依据1:《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育部颁发(2011年)
依据2:《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2013年)
依据3:《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颁发(2014年)
依据4:《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颁发(2016年)
课程内容: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小学阶段
重在启蒙和初步认知,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小学低年级(1-2年级)
认知国家象征及标志。初步建立国家、国籍、公民的概念,初步建立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识。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初步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交通规则,知晓常用公共服务电话。初步了解自然,爱护动植物,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
小学中高年级(3-6年级)
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认知主要国家机构,国家主权与领土,认知国防的意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简要认知重要民事权利,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初步理解权利行使规则,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了解制定规则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初步了解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理解诚实守信和友善的价值与意义。
初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禁毒、食品安全等生活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
初步认知未成年人能够理解和常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初步了解司法制度,了解法院、检察院、律师的功能与作用。
知道我国加入的一些重要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课程的实施
编写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基础上,编写中小学法治专册教材(六年级上册)。
在其他各学期,结合相关内容,分散嵌入,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全程不断线。
课程的评价
遵循《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关于评价的规定
创新课程评价方式
(三)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评价建议
“评价建议”修订重点
品德与生活“评价建议”修订对照实验稿
评价目的(前言)、评价特点、评价方法
修订稿
评价目的(前言)、 评价目标和内容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的注意点、评价结果的解释与应用
关于“评价的目的和原则”
更加突出了本门课程的特性,进一步强化了评价在积极促进学生发展,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能力方面的内容。
本课程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激励每个儿童的发展,促进每个儿童的品德发展与生活能力的提升。
本课程的评价以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充分体现课程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特征,尊重每个儿童在品德与行为、生活态度及探究能力方面发展的独特性。
本课程的评价与教学实施、课程开发是一个整体。评价不仅是为了解儿童的学习结果,它本身就是儿童丰富多彩的学习过程。
在评价过程中,儿童彼此间讲述活动过程、分享探究发现和活动体验、交流作品和活动心得,都是儿童学习的生活体现。
本课程评价倡导多元、开放、整体的儿童评价观。评价目标、内容、手段和方法,从单一、封闭走向开放、多元,评价过程从片面追求儿童的学业成绩,走向整体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
关于评价目标和内容的确定
1. 把单元主题与儿童的个性特点结合起来
本课程采用的基本学习形式是单元主题学习。教师在评价儿童学习的时候,既要关注所有儿童都要达到的共同目标,又要关注不同儿童对该主题的独特表现和各自不同的优势。
2.既关注目标及内容的整体性,又有所侧重、突出重点
本课程“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四个方面的目标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在确定一个主题学习的评价目标时,既要关注目标的整体性,又要避免平均主义,要根据主题的性质和特点突出重点目标。如在社会调查类活动中,可以在“过程与方法”方面有所侧重;在节日庆典类活动中,可在“情感与态度”方面有所侧重。
3.把预设目标和活动的生成性结合起来
在活动评价时,既要关注活动的既定目标,又不拘泥于此,仅仅根据预设目标的达成度来评价活动的成功与否。本课程的评价应充分重视活动的生成性和儿童的实际表现,把预设与生成结合起来。
关于评价目标和内容
双边评价: 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
对于学生评价做了更准确的界定。
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价:态度、能力和方法、学习结果
(强调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和进步程度)
对教师的评价。目标的落实,方法的运用,学生参与度,进步成效。
关于评价方式和方法
本课程的评价以质性评价为主,量化评价为辅,重视儿童在本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方面的个性化表现。
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有:观察、访谈、问卷、成长资料袋评价、作品分析等。
多主体 教师、学生、家长、社会……
开放式 多种方法组合。观察、描述、测试、成长记录袋、作品、自评和互评。
评价的实施和注意点
以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为评价依据 ,充分体现本课程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特征。
发挥评价的激励机制,让学生从消极的被评价对象变为评价的积极参与者,使他们在展示自己学习成果的过程中,在自评和互评中感受到成长的快乐。
[案例] 养成好习惯
情感与态度:通过活动,感受到成长的快乐,激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感情。
行为与习惯:在老师的帮助下,通过自我检测、讨论交流、制定计划、实践操作等活动,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品德和行为习惯。
知识与技能:认识到好习惯带来的益处,提高养成好习惯的自觉性。
过程与方法: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学会与同学合作、交流、分享感受,共同体验活动的成果。
教师应客观、全面、谨慎地解释评价结果,以获得对儿童全方位的、深入的了解,避免以偏概全。
通过对评价结果的解释,教师不仅能够比较客观地评判每个儿童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学习状况,更重要的是能够发现每个儿童的个性特点、学习特点、发展优势或进步等。以此为基础,教师可以进一步在后续活动中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从而帮助儿童不断积累成功体验,健康、自信地成长。
不能用评价结果对儿童分等、划类、筛选,甚至作为惩罚儿童的依据。
评价结果同时也是反思与改进教育教学的重要依据。应利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发现问题,改善教学,切实提高课程质量。
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反馈。提供给学生的评价结果应是真实、可信的,有助于帮助学生准确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反思自我,从而建立自信心,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对教师教学的评价,要有利于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探索与创新。
1.关注过程
重视对儿童活动过程的评价,重视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态度、情感、行为表现以及付出努力的程度。如关注儿童在活动中是否积极投入,努力探索、思考、想办法解决问题、主动地与同学讨论、克服困难等。即使活动的最后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也应从儿童体验宝贵经验的角度加以珍视,而不是仅仅重视最后的结果。
2.追求多元
评价主体多元,儿童既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评价的主体,积极鼓励儿童自评、互评,鼓励家长与其他有关人员的广泛参与;
尺度多元,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评价所有儿童;尊重差异,关注每一个儿童在其原有水平上的富有个性的发展;
渠道多元,分析儿童的言语或非言语表达,收集儿童的各种作品,汇集来自教师、同学、家族等各方面的信息,力求准确、全面地评价儿童。
评价的标准要公正、客观,避免以偏概全,尊重个性差异。
关注过程性评价,发挥评价的即时反馈效用,实现评价与教学活动的有机结合。借助评价手段调控和引导学生的学习。
(四)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方式
评价依据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的相关规定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相关要求
贯彻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顶层设计要求
构建评价核心素养的质量标准,探索用科学的方法评价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水平,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主要国家的经验是: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分解和转化为学科核心素养,依据学科核心素养来选择学科主要内容和研制课程标准,通过在课程标准中设置学业质量标准来评价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
“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思想政治核心素养是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在思想政治领域的表现,是学生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
“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三条主线、四个方面
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
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手动脑、有创意地生活
四个意识、一个习惯
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规则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遵规守法行为习惯
本课程的质性评价方式
观察法、访谈、问卷、成长资料袋评价、儿童作品分析
观察法评价:
1.观察法的基本内涵:是教师根据评价指标的要求,在自然状态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能力和行为,以及所表现出来情感和价值倾向,并记录下来作为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评价的依据的一种方法。
特点:目的性、直接性、情感性、可重复性
分类:从时间上可分为长期观察与定期观察;
从范围上可分为全面观察和重点观察;
从规模上可分为群体观察和个体观察。
1.学生日常课堂表现观察记录表
观察对象
学困生王XX
观察内容
1.听课习惯怎样,有无不良习惯。
2.对思想品德课有没有浓厚的兴趣。
3.是否积极参与课堂学习活动。
4.对本节课学习内容掌握怎样。
5.能否大胆地表现自己。
观察记录
……
观察反思
……
2.学生行为观察记录表
时间:
发生地点: 学校 家庭 校外
当时的情境
所发生的事情
学生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处理过程
结果
观察反思
2.实施观察的基本途径
课堂观察
主要是观察学生的学习状况。
观察学生对学习活动的兴趣和参与状态;
观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往合作状态;
观察学生学习的习惯与学习主动性;
观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与学习的能力。
活动观察
通过志愿者服务、社会调查、专题访谈、参观访问,以及各种职业体验等活动,以议题为纽带,以活动任务为依托,不仅评价有关学科内容的学习效果,更要评价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能力和行为
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要求
教师观察并记录儿童在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如儿童的行为、情绪情感、操作的情况、活动的状态等,以此对儿童进行综合评价。
3.观察法运用要求
观察要有目的、有计划、长期地进行,保证观察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要坚持观察的客观性、全面性,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科素养状况进行全方位的观察。
访谈法评价:访谈,就是研究性的交谈,是以口头形式,根据被询问者的答复收集客观的、不带偏见的事实材料,以准确地说明样本所代表的总体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研究比较复杂的问题时需要向不同类型的人了解不同类型的材料。访谈法广泛适用于教育调查、咨询等,既有实施的调查,也有意见的征询,更多用于个性、个别化研究。
访谈法是教学评价的一种常用方法,适用于事实调查或意见征询等,在访谈前一般要先拟定访谈提纲。
访谈法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非常容易和方便可行,引导深入交谈可获得可靠有效的资料;团体访谈,不仅节省时间,而且与会者可放松心情,做较周密的思考后回答问题,相互启发影响,有利于问题的深入。
缺点:样本小,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应用上受到一定限制。另外,无法控制被试受主试的种种影响(如角色特点、表情态度、交往方式等)。所以访谈法一般在调查对象较少的情况下采用,且常与问卷法、测验等结合使用。
访谈的技巧:
谈话要遵循共同的标准程序,避免只凭主观印象,或谈话者和调查对象之间毫无目的、漫无边际的交谈,关键是要准备好谈话计划。
访谈前尽可能收集有关被访者的材料,要分析被访者能否提供有价值的材料;要考虑如何取得被访者的信任和合作。
关于访谈所提问题,要简单明了,易于回答;提问的方式、用词的选择、问题的范围要适合被访者的知识水平和习惯;谈话内容要及时记录。
研究者要做好访谈过程中的心理调查,要善于洞察被访者的心理变化。
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要求:
教师通过开展与儿童各种形式的谈话,获得有关儿童发展的信息,并了解儿童思想情感的变化。
教师的家访;
教师与其他教师针对评价对象的交流;
教师与被评价者同伴的交流。
材料:在校园里,张小伟常会听到他的班主任王老师对他说:“你怎么又打人了,我看你是改不掉这坏毛病了,跟小流氓没什么两样……”“以后上课时手不准乱动,再乱动就把你的手剁掉!”“这次考试又是你拖了我们班的后腿,真丢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分析王老师的行为。
王老师的行为不对。
这是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行为。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都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
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学生有过错,教师应当尽职尽责地进行管理教育,包括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问卷法评价:问卷法是指调查者根据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就调查项目编制相应的问题序列,按一定的原则排列,编制种种不同形式的书面试卷,分发给调查对象,请求书面回答,然后对问卷回收整理,并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得出研究结果的研究方法。
优点:一是标准化程度高(工具、过程、结果);二是匿名性强;三是效率高(量大、省时、省力)
第一,问卷调查法的结果完全取决于被调查者的合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如果被调查者对一些调查的意义和目的认识不清,采取敷衍的态度随意作答,不真实地反映实际,那么,问卷调查的结果就可能不客观的,甚至是虚假的。
第二,由于局限于书面文字,问卷调查法对文盲和文件程度不高的对象难以进行调查。对文盲根本不能通过问卷来调查,文化程度不高的对性,也难以准确的理解问卷中问题的实质。对这些特殊的对象只能采取访谈调查的方式。
第三,调查过程不深入,难以发挥调查者的主动性。问卷调查过程局限于问卷本身,调查者往往不理解被调查者对某些问题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对一些很重要的动机、思想、观念、价值等问题,调查获得比问卷中事先设计的答案更生动的资料和信息。实际的调查过程中,调查者也难以发挥主动性。
尽管问卷调查法有一些局限性,但它仍不失为一种基本的调查研究方法,对进行教育调查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
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要求:教师设计问卷和组织儿童回答问卷,获得有关儿童发展的信息。
类型:封闭式问卷和开放式问卷、标准化问卷和自编问卷、速发问卷和邮寄问卷等。
问卷的一般结构:问卷一般有标题、前言和指导语、问题、选择答案和结束语等部分。各部分在问卷中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成长资料袋评价:
成长资料袋属于档案袋评价法,汇集能够展示学生的学习和进步情况的各种资料,记录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的各种表现,主要是进步和成就,来评价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学科素质发展状况。
1.学生成长资料袋的主要特点:
记录袋里的主要内容使学生的学习成果
记录袋里的内容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放去。
记录袋里的内容要真是可信,不能弄虚作假。
记录袋的内容要有个性,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
教师、同学、家长共同参与,学生以评价对象和评价者的双重身份参与评价过程。
2.成长记录袋评价的优点与缺点
优点:真实、全面 缺点:不适于大班额评价
3.成长记录袋评价的实施步骤
明确评价目的,解释 “成长记录袋”的类型和使用方法;
明确学生、教师、家长等在创建和使用“成长记录袋”中的角色;
确定评价内容和收集材料的种类、数量,采集资料的方法,确定评价标准;
引导学生准备和讨论应选择那些作品放入记录袋;
对记录袋的记录项目列表并说明学习目标;
及时举行“成长记录袋”会议,分析采集样品,学生自我评价;
调动家长参与,依照评价结论采取改进措施,然后再评价。
成长资料袋评价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要求:
用成长资料袋或活动记录册等方式收集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资料。
儿童作品分析评价
由美术作品分析评价而来;
引入学前儿童认知发展评价;
进入小学低段品德评价。
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评价要求:通过对儿童各种作品、活动成果的分析,了解儿童活动过程和发展状况。
谈话法评价:
1.谈话法的本质
教师通过与学生各种形式的对话,获得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的信息,据此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评价。
谈话法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师生讨论,是一种揭露矛盾、解决矛盾的教学方法,也是一种帮助学生纠正错误观念并获得正确认识的思想艺术。
谈话法是最古老的教学和评价方法
孔子: “循循善诱”, “叩其两端” 苏格拉底: 产婆术
2.谈话法的要求
要做好提问的准备。
要善于启发诱导。
要做好归纳和总结。
当学生基本知识和经验不足而影响学习进程时,可采用提问式教学对学生提供帮助。
3.谈话法的实施程序
精心准备和设计谈话问题,撰写谈话提纲,作好谈话准备;
有针对性地收集案例并进行加工剪裁,使之符合谈话主题;
了解谈话对象的行为和思想倾向,设计一个具有引发力的起始问题;
选择记录方式,作为分析、研判的依据;
以多种方式完成谈话评价,可以学生个别评价、小组评价、教师总结性评价等。
本课程的量化评价方式——测验法(考试法)略
总之,课程学习评价是教学评价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它由对学生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和学业成绩终极性评价构成,着重通过解决情境化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评估学生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与法治素养发展水平。
评价目的在于通过评价来检验学习的效果,诊断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评价中获取的反馈信息,引导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方向,调控教学进度,改进教学策略,以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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