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不属于债务人的货物造成损失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高法
2025年04月01日 17:15 山东
鲁法案例【2025】172
案情简介
某物流公司系某汽车公司的承运商,负责将商品车辆交付给指定经销商。辛某是该物流公司的发运外协,聂某某担任辛某的发车小队长。2021年,辛某从某物流公司处承接了运输某汽车公司的货车头给某汽车贸易公司的业务,其中部分车头由聂某某负责运输。同年9月26日,聂某某以辛某欠付其运费为由,私自扣留了一辆运输车头,并向辛某索要欠付运费。辛某发现车头被扣留后,随即选择报警处理。公安机关调解后,聂某某仍拒绝归还车头。由于车头被长时间扣留,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某汽车贸易公司拒绝接收该车头。2021年12月6日,某汽车贸易公司要求某物流公司对涉案车头进行买断处理,买断金额为305000元。某物流公司在支付该笔买断款后,从辛某的运费中扣除了相应费用,并将案涉车头所有权转移给辛某。2022年8月,辛某为减少损失,将该车头以255000元的价格卖给某运输公司,由此产生了50000元的差价损失。后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聂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
山东高法
2025年04月01日 17:15
鲁法案例【2025】172
案情简介
某物流公司系某汽车公司的承运商,负责将商品车辆交付给指定经销商。辛某是该物流公司的发运外协,聂某某担任辛某的发车小队长。2021年,辛某从某物流公司处承接了运输某汽车公司的货车头给某汽车贸易公司的业务,其中部分车头由聂某某负责运输。同年9月26日,聂某某以辛某欠付其运费为由,私自扣留了一辆运输车头,并向辛某索要欠付运费。辛某发现车头被扣留后,随即选择报警处理。公安机关调解后,聂某某仍拒绝归还车头。由于车头被长时间扣留,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某汽车贸易公司拒绝接收该车头。2021年12月6日,某汽车贸易公司要求某物流公司对涉案车头进行买断处理,买断金额为305000元。某物流公司在支付该笔买断款后,从辛某的运费中扣除了相应费用,并将案涉车头所有权转移给辛某。2022年8月,辛某为减少损失,将该车头以255000元的价格卖给某运输公司,由此产生了50000元的差价损失。后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聂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50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