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教育信息网 12月22日
为使《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6号)的推荐条件具有较广泛的涵盖面,具有一定的量化标准,易于操作,使评审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现结合贵阳市中学教育实际,对《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提出以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第七条“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的说明:认真执行课程方案,面向全体学生,所教学生学科成绩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所教学生学科统考成绩,区别市、区、县(市)中学,推荐评审高级职称及格率有两届超同类学校平均及格率10个百分点,或平均分超10分(部分学科及格率已达到90%,平均分超过90分的,及格率、平均分须超过以上及格率或平均分);或与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比较,及格率、平均分有两年相对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或5分以上。在乡镇中学任教的有两届在本校、本乡(镇)三个及三个以上平行班中名列第一,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2.所教高中学生学科会考成绩,评高级省、地(州、市)示范性高中有两届会考及格率达到98%,且优良率超同类学校平均优良率,其它高中有两届会考及格率达到92%,且优良率超同类学校平均优良率,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3.推荐评聘中学体育学科教师职务,评高级初中有两届体育升学考试平均分超所在考点平均分,并且考生成绩达到体育总分60%分数的不低于95%(或考生成绩B等以上人数达到90%);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4.以上第1、2、3项所提供的成绩必须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学校分类如下:示范性高中为一类,一般高中分类为;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为一类;区、县(市)属中学为一类;乡镇中学为一类。
5.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区级监测考试成绩,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认定,并附全区成绩统计表供查实。
二、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推荐评聘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参照第七条执行,文化课教师按所任教学科推荐评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资格。
三、关于第九条2款和第十条款2款的说明:含担任德育员、心理辅导员、
为使《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6号)的推荐条件具有较广泛的涵盖面,具有一定的量化标准,易于操作,使评审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现结合贵阳市中学教育实际,对《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提出以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第七条“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的说明:认真执行课程方案,面向全体学生,所教学生学科成绩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所教学生学科统考成绩,区别市、区、县(市)中学,推荐评审高级职称及格率有两届超同类学校平均及格率10个百分点,或平均分超10分(部分学科及格率已达到90%,平均分超过90分的,及格率、平均分须超过以上及格率或平均分);或与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比较,及格率、平均分有两年相对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或5分以上。在乡镇中学任教的有两届在本校、本乡(镇)三个及三个以上平行班中名列第一,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2.所教高中学生学科会考成绩,评高级省、地(州、市)示范性高中有两届会考及格率达到98%,且优良率超同类学校平均优良率,其它高中有两届会考及格率达到92%,且优良率超同类学校平均优良率,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3.推荐评聘中学体育学科教师职务,评高级初中有两届体育升学考试平均分超所在考点平均分,并且考生成绩达到体育总分60%分数的不低于95%(或考生成绩B等以上人数达到90%);评中级有一届达到上述水平。
4.以上第1、2、3项所提供的成绩必须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学校分类如下:示范性高中为一类,一般高中分类为;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为一类;区、县(市)属中学为一类;乡镇中学为一类。
5.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区级监测考试成绩,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认定,并附全区成绩统计表供查实。
二、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推荐评聘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参照第七条执行,文化课教师按所任教学科推荐评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资格。
三、关于第九条2款和第十条款2款的说明:含担任德育员、心理辅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