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者又说刘铁冷《作诗百法》书内充斥了大量无据异文(包括尚可读通之异文),这是整理者的观点,就是说凡整理者个人可从书籍查得的就是正文,凡整理者个人查不到的内容或个人理解错误的内容,因未找到依据和出处,这就认定是无据异文(例如95页李适《金舆玉辇游佳节》诗),而且是大量查不到的无据异文。据整理者看来这本书一是大篇幅“借鉴”(指抄袭)、二是大量的无据异文所构成,更多的是诗句异文(于书无据),例如95页原著郑谷《弔僧》诗“几思闻静语,…
…”,整理者只查到是“几思闻静话,…
…”,相比之下‘静语’较‘静话’为佳,不改,但整理者仍出校记,认定原著是错的。以此类推,因而断定是原作者只凭个人记忆书写有误,导致质量低劣的原因,系该书是无端编造的。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在执行整理工作时,决不允许唯我独尊、个人至上,超越政策的规定办事,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于当今古籍整理规范或规定来执行,出校勘记而且是严格的校勘记(整理说明第11页)的规定:重点有:
1.
校勘一般只校是非,不校异同(整理说明2页)。
2.
凡底本“误脱衍倒”者,据他书订正,并出校记。
3.
引文与所引著作之通行本文字不同者,只要文意顺畅,亦读得通,一般不改动原文、不出校记。
4. 显著的版刻错误,如笔划错误、不见字书者,或“日曰”“末未”“己已巳”混同之类,如果根据上下文足以断定是非,一律经改,不出校记。
5. 地名用字、民国时期特有的虚词(如“底”)等,则保留原貌。
必须指出:我国
首先,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在执行整理工作时,决不允许唯我独尊、个人至上,超越政策的规定办事,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于当今古籍整理规范或规定来执行,出校勘记而且是严格的校勘记(整理说明第11页)的规定:重点有:
1.
2.
3.
4. 显著的版刻错误,如笔划错误、不见字书者,或“日曰”“末未”“己已巳”混同之类,如果根据上下文足以断定是非,一律经改,不出校记。
5. 地名用字、民国时期特有的虚词(如“底”)等,则保留原貌。
必须指出: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