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志伟 黄天宇
面向“十五五”,加快构建精准高效、衔接配套的财税支持体系,赋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此作出系统谋划,其中财税要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纲要提出,加快形成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税收激励政策,同时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等作出部署。这一系列制度设计,并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对创新驱动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将进一步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
支持创新财税政策的理论逻辑
创新的准公共品属性。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应用研究与技术创新具有典型的准公共品特征,其成果具备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一旦形成即可为全社会共享,一定程度上无法影响其他人使用的数量或质量,也难以排除他人使用。这一特性导致企业实际投入产出比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创新投入的正外部性无法被企业内部化,经营主体缺乏持续加大创新投入的内生动力。
财政保障的必要性。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公共品有效供给是财政政策的职能之一,加大财政投入是支持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结合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工具,对创新活动进行成本补偿,既能有效降低企业的创新门槛,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又能强化政府在公共创新领域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破解创新投入不足的结构性难题。
税收激励的矫正机制。通过降低有效税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递延纳税等税式支出的方式,可以矫正创新收益的外部性扭曲,将一部分创新外溢的社会收益内部化为企业的实际收益,使企业投入产出比更贴近社会最优水平,从而有效弥补市场失灵,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具体来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直接增加税前扣除金额,降低企业创新投入的实际成本;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持续减轻企业税负,稳定创新预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等政策,加快企业成本回收,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
面向“十五五”,加快构建精准高效、衔接配套的财税支持体系,赋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此作出系统谋划,其中财税要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纲要提出,加快形成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税收激励政策,同时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等作出部署。这一系列制度设计,并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对创新驱动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将进一步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
支持创新财税政策的理论逻辑
创新的准公共品属性。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应用研究与技术创新具有典型的准公共品特征,其成果具备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一旦形成即可为全社会共享,一定程度上无法影响其他人使用的数量或质量,也难以排除他人使用。这一特性导致企业实际投入产出比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创新投入的正外部性无法被企业内部化,经营主体缺乏持续加大创新投入的内生动力。
财政保障的必要性。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公共品有效供给是财政政策的职能之一,加大财政投入是支持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结合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工具,对创新活动进行成本补偿,既能有效降低企业的创新门槛,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又能强化政府在公共创新领域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破解创新投入不足的结构性难题。
税收激励的矫正机制。通过降低有效税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递延纳税等税式支出的方式,可以矫正创新收益的外部性扭曲,将一部分创新外溢的社会收益内部化为企业的实际收益,使企业投入产出比更贴近社会最优水平,从而有效弥补市场失灵,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具体来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直接增加税前扣除金额,降低企业创新投入的实际成本;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持续减轻企业税负,稳定创新预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等政策,加快企业成本回收,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