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中,很多被征收人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律师在接案后不赶紧起诉或者复议,而是先去申请信息公开。
其实信息公开在拆迁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大部分被征收人在委托的时候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仅凭几份片面的资料,律师是不会贸然起诉的。
在诉讼中,证据非常关键,律师只有在全面了解拆迁信息后,才能把握整个案情,掌握案情的进展和方向,否则因证据不足或者举证困难而面临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是委托人和律师都不愿意面对的结果。
01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我国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02征收拆迁中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
依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重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重点公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人民政府着重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a、主动公开信息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虽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据不同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
其实信息公开在拆迁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大部分被征收人在委托的时候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仅凭几份片面的资料,律师是不会贸然起诉的。
在诉讼中,证据非常关键,律师只有在全面了解拆迁信息后,才能把握整个案情,掌握案情的进展和方向,否则因证据不足或者举证困难而面临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是委托人和律师都不愿意面对的结果。
01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我国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02征收拆迁中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
依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重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重点公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人民政府着重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a、主动公开信息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虽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据不同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