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起,《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正式公布施行后将作为今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依据。
根据《办法》,“拆迁”将退出历史舞台,以“搬迁”代替,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征收前期工作、宅基地房屋补偿、非住宅房屋补偿、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三十八条。
一、落实新法要求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各项补偿方案、标准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
二、突出职责法定明晰市区两级责任分工
明确市级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区人民政府是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实施主体,具体工作可以指定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区级负责房屋征收部门
根据《办法》,“拆迁”将退出历史舞台,以“搬迁”代替,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征收前期工作、宅基地房屋补偿、非住宅房屋补偿、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三十八条。
一、落实新法要求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各项补偿方案、标准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
二、突出职责法定明晰市区两级责任分工
明确市级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区人民政府是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实施主体,具体工作可以指定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和区级负责房屋征收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