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近年来,为了改造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各地纷纷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变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建设文明、生态、和谐的城市。那么在城中村改造中,要遵守哪些补偿原则呢?
01、城中村参照城市房屋补偿
有很多“城中村”仍然属于集体土地,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相对于城市土地来说肯定是低的。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补偿,城中村的村民基本不可能拿这样一笔安置费买到类似地区的同面积房屋,这对城中村的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了保证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城中村的拆迁补偿上做了新的规定,赋予了城中村村民可以按照周边城市房屋价格进行补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因此,城中村拆迁,理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计算。被征收人不用担心自己拿着“农村标准”的补偿款,买不起“城市标准”的房了。
近年来,为了改造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各地纷纷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变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建设文明、生态、和谐的城市。那么在城中村改造中,要遵守哪些补偿原则呢?
01、城中村参照城市房屋补偿
有很多“城中村”仍然属于集体土地,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相对于城市土地来说肯定是低的。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补偿,城中村的村民基本不可能拿这样一笔安置费买到类似地区的同面积房屋,这对城中村的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了保证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城中村的拆迁补偿上做了新的规定,赋予了城中村村民可以按照周边城市房屋价格进行补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因此,城中村拆迁,理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计算。被征收人不用担心自己拿着“农村标准”的补偿款,买不起“城市标准”的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