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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为谁保驾护航?--《今日说法》栏目《被抵押的房产》观后感

2022-08-02 14:55阅读:
2022年7月26日央视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播放了《被抵押的房产》。节目说了三起案例,都是用房产抵押贷款,或用于理财,或家庭急用。贷款者均为老年人。结局也相同:都被人强行粗暴地赶出了自家住房。报警也没用,入者都持有变更过的房产证。
受害人对房产被过户浑然不知。后来才了解到,诈骗分子曾带受害人到公证机构,做了一个房产全权委托公证。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向受害人告知实情。
这让我大惑不解。如果没有得到公证机构公证,诈骗房产是难以得逞的。现在诈骗分子居然堂而皇之地到公证机构去做公证,难道他们不怕露馅公证规程之类的我们姑且不说,单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就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询问,并依法优先办理。”只要公证机构
人员向受害人一询问,立刻明白,这公证完全不是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诈骗阴谋立即被揭穿,也就避免了老年人的财产损失。
现实是,三起诈骗图谋都能得逞。我不得不怀疑:公证机构究竟是为谁保驾护航?难道是为了诈骗分子?
主持人最后也提到,案件“也暴露出相关机构在办理老年人处理不动产的手续时,存在把关不严、审核不细、风险提示不够的问题,从而给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严不严、细不细和够不够的问题,而是涉嫌渎职的问题。
节目嘉宾、法学教授在节目中并没有丝毫指责“相关机构”。但他的一些话耐人寻味:“骗子往往是集团作战,处心积虑……利用专业的律师团队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式的公证机构各种合法的专业合同,只要你(指受害人)相信……(会)被骗子彻底地牵着鼻子走。”“律师团队”、“营业执照”和“专业合同”原本就属于骗子“集团”的,“利用”之是天经地义的。“正式的公证机构”毕竟姓“”,竟然也被罗列在被“利用”者之中!果真如此,老百姓能不相信吗?这样正式的公证机构还能为老百姓保驾护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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