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转】清代学政官制之变化(节选)
2022-03-28 21:23阅读:
清代学政官制之变化(节选)
| 来源:清史所 作者:清史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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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政掌一省之学校政令和岁科两试,是管理一省学校教育之官。本丈通过对清代学政体制从学道变为学院的过程的考察,指出虽然在法令上看,从雍正四年 |
起才以加街的方式使学道都成为学院,但在实际上,雍正即位后,从未任命过一位学道。雍正朝将学政由学道改为学院,在体制上完成了一项变革,各省学政之官不再与地方替抚有统属关系,获得独立选拔人才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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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对清代学政体制从学道变为学院之过程,作一考察。
清初政制,多沿用明制。明朝自正统初元起,北南两直隶及十三布政司各置提学官一员:两直隶即北南两京以御史督学、十三布政司即十三省以按察使司金事提学。清人关之始,基本袭用这一制度。顺治元年六月,命都察院河南道监察御史曹溶“提督顺天学政”。顺治二年克南京,明福王小朝廷瓦解,清廷命湖广道御史高去奢“提督江北学政”,浙江道御史陈昌言“提督南直学政”;而在其它各省,依其军事之进展,陆续任命了提学道:元年十月以礼部郎中房之琪为山东按察使司金事提调学政;二年二月以户部郎中刘庆蕃为河南按察使司金事提调学政;升天津道参议孙肇兴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提调学政,以及稍后任命湖广按察使司金事、江西按察使司副使为提调湖北、湖南、江西学政等。3明代和清初的“道”,是辅佐一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分掌政务的机构和官员,布政使司在布政使之下设参政、参议,分守各道或任一省的粮储、屯田等事,按察使司在按察使之下设副使、金(佥)事,分巡各道或任兵备、释传、提学等事。参政、参议、副使、金事的品级稍有高下,但都是道职。4明代和清初各提学道大多数由金事担任,少数也有以副使或参议担任的。他们都是“道”一级的官员。
北京南京以御史提督学政和各省主要以金事提调学政的体制,至顺治十年稍有变化。这年五月丁丑,都察院左都御史金之俊奏言:“直省提学,例以金事道分遣视事。若徽辅为首善之区,江南为人才之会,请以翰林官简用。”5
金之俊所说的江南,即明之南直隶,顺治二年改为江南省,但分设南北两学政。顺治帝同意金的建议。六月辛酉,由内院议奏:“内院题请以翰林五品官以下提督直隶、江南、江北学政,其学习满书者不差。报可。’6
翰林五品官以下,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詹事府庶子、中允、赞善、谕德、洗马等官。数日后即派出谕德、侍讲出任这三处的新学政。但时而不久,局面有大变动,顺治十一年九月忽又有改“江南江北提督学院为提学道”7
学院、学道之称、之别,在清初就已存在。上引之谕旨即说明了“提督学院”与“提学道”两称谓的存在;此前顺治九年颁直省儒学明伦堂卧碑文中亦有句:“朝廷建立学校……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⑧这两件文书联系起来,可见“提督学政”即是“学院”,“提调学政”则是“学道”。从“提督学政”、“提调学政”两称谓来看,他们所掌都是“学政”,学政一词既用以指管学之政,也用以指管学之官。“学政”最基本的职掌是:“掌直省学校生徒考课黝险之事。以岁、科二试,巡历所属府州,进诸生而抡文艺,程品行,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率教者。”⑨具体说来,学政到任后,按临各府州县,举行岁考、科考,以考试选拔童生进学为生员即秀才,并对各等秀才如糜(廪)生、增生、附生进行考试甄别,确定得参加乡试者即考试举人者的资格,还对各府州县的学官如教授、学正、教谕、训导进行考察,或举荐,或留任,或致仕、究革。这些职责,提督学院或提学道都是一致的,并无区别。但如前所述,两者的任职资历和出身不同:前者多由词臣、科道(各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出任,是学院;后者则由部属、道、府以金事、副使之职出任学道。10两者的地位也不同。如对教官即对各府州县学学官的考核,如该省学政是学道,则由布、按两司会同学道考核,开送督抚具题。如是学院,则由两司开送,由督抚、学院会同考核具题。11学院具有与督抚并立的地位而学道则否。江南北原以御史督学,本有“学院”的地位。一年前金之俊以“人文之会”为言,奏准以词臣督学,其意是更加重视江南北的人文地位。而这时却径直改江南北学政为提学道,与其他省相等。这似乎别有深意。
在明清科举时代,乡、会二试为抡才之大典。清朝各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之秋,俗称大比之年,中式者为举人。次年即戊辰丑未年春,举人进京会试,中式者经廷试而为进士,其一甲三名即俗称状元、榜眼、探花者。会试由皇帝派部院大臣主持,乡试则由朝廷派员分赴各省为正副主考。而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行岁、科二试,选拔生童进学为秀才和对秀才进行甄别考核,为乡、会试提供主要的人才来源。顺治朝初年,会试之总裁和乡试之典试者,颇有以非科目出身者及以举人、拔贡出身的人充任的事例。顺治八年皇帝亲政后,规定了各直省典试者的任职资格比顺天、江南的正副主考,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的正主考,都差翰林官;后四省的副主考和山东省的正主考,差各科给事中;其它各省差六部司官、中书、行人等,各有等差。12这与顺治十年定直隶、江南均以词臣任学政是相应的,说明了看重江南人才之盛的地位。但顺治十四年七月丙午却降旨称:“江南在明亦直隶,故典试皆用词臣。今既改省,以后着照浙江一体题差。”13“照浙江一体题差”,意指正考官为翰林而副考官应为给事中。江南由明之直隶改省已十余年,此时忽以业已改省为理由,试差降顺天一等,联系到两三年前江南之学差降为道职,似可以看出这时清廷中枢对江南士林的态度有了变化。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乡试都因舞弊案而兴大狱,而江南乡试遭受的打击尤其惨酷,两主考、十八房考除一人已死外全部斩绞,妻子家产皆籍没人官;举子杖责、流放极边多人。这些,实际上是顺治后期满汉矛盾、南北矛盾相当尖锐、南方士人颇受打击的反映。
学政而为道职,在体制上,时人认为有其弱点。它“既带按察司衔,不得不少屈于督抚,往往阿附迁就,不能自举其职14。明万历初,谕督抚不许侵提学职,15恐正是有所为而发。但体制如此,必难有根本改进。康熙前期,有言官正是据此而陈奏学政为道职之弊。康熙十二年陕西道御史胡三祝奏言:各省学政为提学道,则督抚是其上司;提学道本职为按察司金事或副使,或布政司参议、参政,则布、按两司就是学道的堂官,全省各守道巡道都是学道的同寅,“设有嘱托,不能排其情面,故难以尽录真才。”他建议,嗣后除直隶仍以儒臣提督学政外,各省学差也以编修、检讨等翰林官和科、道衙门内的进士出身者,部属内进士出身而文品素著者,开列名单,由皇帝亲自考试,选中者“俱授以学院官衔,使之尽心职掌。”16康熙帝批了“该部议奏”,但未见下文,可能是不久发生三藩之乱而搁置。以后,康熙二十年,又有江南道试御史郑为地提出类似建议。他认为,现行各省学道由部郎府道之进士出身者按棒升转的办法,一是合格可升转者人数少,二是府道升转以前都忙于公务,“簿书鞍掌”,文理久疏,难以胜任。“故学臣一差,今日有不得不变通之势”。他建议,“应照顺天例,兼用词臣”,由内阁部院保举词臣及部属中文望素著操守廉洁者,请皇帝遴选点用。17郑为地此奏也未见下文。但事实上,他们的意见是有影响的。三年后,康熙二十三年御史张集疏请慎学政之选,帝命九卿科道会议,吏部遵旨会议奏准:“学政关系文教,造就人才。嗣后停其论捧补授。顺天学政缺,应将侍读、侍讲、谕德、洗马,概行开列,恭请简用。江南、浙江学道,停其补用郎中道府,应将侍读、侍讲、谕德、洗马、中允、赞善,亦概行开列,恭请简用。其余各省学道,将应升进士出身之五部郎中及参议道、知府等官,选择开列,恭请简用。”18
这就是恢复到了顺治十年的制度而又略有改变:浙江与江南一样由翰林官任学政,称为提督学政,为学院;各省的提调学政,必须是进士出身并去除了按捧升转的老办法,改为由皇帝选择。这是对各省主管学校教育和考核选拔人才之官的本身文化素质,更加予以重视的表现。
实行这一体制时也有个别例外情况。康熙三十三年正月“以直隶守道邵嗣尧提督江南学政”。邵嗣尧,进士出身,久任知县,有循声,行取为江南道御史,出为直隶守道;江南学政缺出,康熙帝特命督学江南,颇能胜任。19这是特例。在此前后,有以兵部督捕右理事官顾藻、兵部右侍郎李光地提督顺天学政者,但他们任兵部官以前本来都是翰林官。
康熙三十九年,原由部属道府差出的各省学道,康熙帝提出由部属与翰林并差。这引起了各省学政成分、地位的逐渐变化。这年七月,他对大学士等说:“观翰林官及庶吉士内有极贫者,衣服乘骑,皆不能备……翰林官专司文翰,更无他事。各省学道员缺,应与郎中并差,任满之日,仍各回衙门。”20经礼部等议旨会准,决定以后各省学道缺出,侍读、侍讲以下翰林官,开列职名,由皇帝钦定,贫者每月给银三两。
于是,顺天、江南、浙江以外的各省逐渐有翰林官任学政。从《实录》看,首先是山西,康熙四十年三月,以侍读汪溉提督山西学政。其次是陕西,四十一年六月,侍讲胡作梅提督陕西学政。接着在该年十一月又任命了一批学政,其中有以翰林官编修、检讨、右庶子和御史提督山东、湖广、福建和河南的学政。而同时派出的江西、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学政,则仍由郎中、知府转们:各该省的副佼或金事,提调学玫。四十三年二月丙子,有“礼部议复提督贵州学政张豫章疏言“的记载,则贵州提学追此前也已为提督学政,但张的本职及出任年月未见记载。又,同年三月甲辰,“命提督浙江学政文志鲸回京,调广西学道靳让提督浙江学政21,贵州学政张豫章兼督广西学政”,则广西学道此时也已为提督学政。至四十四年十二月,顺天、江南、浙江、山西、陕西、山东、河南、湖广、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各省都由词臣及少数科道官出任提督学政。
清初派出学政,员数和辖地,曾有变化。康熙四十四年全国学政共十五差,22此时全部都是“提督学政”而无“提学道”;但情况并非在制度上取消了“学道”,而是在人选来源上翰林、科道一时兴会凑合的结果。康熙四十四年后至六十一年间,除顺天、江南、浙江外其它各省仍出现有若干“提学道”。以下据《实录》将这十七年各省学政中学院学道异动的主要情况列表,以见学政官制的变化趋势。
濡霖附注
胡三祝:御史胡来相之子。清顺治初以镶黄旗“包衣”与父入关,康熙前期先、后任陕西道御史、河南道御史。康熙初,鳌拜强行“换地”,该支胡氏遂成为直隶永平府迁安县(治今迁安市)旗人以“旗地大地主”之一。其后裔现在基本都以“汉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