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作为组合商标的一个元素出现或与其他商标同时使用的商标真实使用问题(C-12/12)
2022-08-26 11:09阅读:
【编者按】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样,欧盟法院的裁决对于理解欧盟法律规范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预测价值。艾萨博睿(ELZABURU)每年初汇总发布前一年欧盟法院典型案例,并对每一案例进行简要点评,以期对客户和合作者理解欧盟知识产权规范有所助益。鉴于中国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重要性,我们尝试以每周一案的方式发布典型案例的中文版,方便中国伙伴及时获知相关最新信息。
【背景】
Levi Strauss & Co.公司向德国法院起诉Colloseum Holding AG公司,诉称后者侵犯三项商标权:欧盟文字商标“LEVI’S”,德国图形商标——由一个口袋图形和口袋左边上部一个包含竖版书写的“LEVI’S”字样的红色长方形组成,和欧盟彩色图形商标(商标注册说明:一个位置标记,由一个布制长方形红色标签组成,缝在裤子、短裤或裙子左手边后面口袋的边缝上部并突出在口袋之外)。
原告德国注册图形商标
【背景】
Levi Strauss & Co.公司向德国法院起诉Colloseum Holding AG公司,诉称后者侵犯三项商标权:欧盟文字商标“LEVI’S”,德国图形商标——由一个口袋图形和口袋左边上部一个包含竖版书写的“LEVI’S”字样的红色长方形组成,和欧盟彩色图形商标(商标注册说明:一个位置标记,由一个布制长方形红色标签组成,缝在裤子、短裤或裙子左手边后面口袋的边缝上部并突出在口袋之外)。
原告德国注册图形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