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专利体系(Unitary Patent
System)为欧洲专利权利人提供一个新的权利生效途径:通过一个登记行动,在所有参加该系统的缔约成员国中统一产生有效专利权保护效力。
2024年9月1日,随着罗马尼亚正式加入,该体系生效的缔约成员国数量增加至18个。
在欧洲专利申请人面前,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是,与传统的单国生效登记系统相比,采用单一效力登记实现专利生效的优缺点是什么?
单一专利体系的优势
单一专利体系的两大支柱是: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和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该体系的主要优势在于:
2024年9月1日,随着罗马尼亚正式加入,该体系生效的缔约成员国数量增加至18个。
在欧洲专利申请人面前,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是,与传统的单国生效登记系统相比,采用单一效力登记实现专利生效的优缺点是什么?
单一专利体系的优势
单一专利体系的两大支柱是: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和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该体系的主要优势在于:
- 降低维持成本:仅需向欧洲专利局缴纳一份维持年费,即可维持相应专利在实施该体系的所有缔约成员国内的效力。
- 程序简单统一。
- 在已实施该体系的所有国家提供统一保护。
- 欧洲专利局是单一连接点,负责接收专利权人提交的维持年费和进行变更登记(许可,转让等等)。
- 通过向统一专利法院提交单一侵权诉讼,统一了实施该体系的所有缔约国家的侵权审判程序。统一专利法院对登记了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和未登记“Opt-out(退出)”的传统欧洲专利具有管辖权。
- 在体系运行的最初6年过渡期内(可延长至12年),对于最初由中小企业、非政府组织(非盈利机构,大学,公共研究机构等)以英语、法语或德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