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一揽子外观设计立法改革,包括一项新的欧盟条例——《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2024/2822号)》,对原《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第(EC)6/2002号)》做出重大修改;和,一项新的欧盟指令——《2024年10月2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指令(第(EU)2024/2823号)》。
此次系统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欧盟工业品外观设计制度的现代化,适应数字时代要求(此前适用的指令还是1998年制定的),并增加个人设计师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寻求外观设计保护的积极性。
此次改革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此次系统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欧盟工业品外观设计制度的现代化,适应数字时代要求(此前适用的指令还是1998年制定的),并增加个人设计师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寻求外观设计保护的积极性。
此次改革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 限制同一个欧盟外观设计申请下的外观设计上限为50个。
- 取消同一申请下的外观设计应属同一类别的要求:依照新法,同一个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可以包含不同类别的外观设计。
- 使用“欧盟外观设计(European Union Design,简称“EU Design”)”代替原来的“共同体外观设计(Community Design)”,与欧盟商标(European Union Trademark)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