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个故事,是关于竞争、规则,与社会性的。鹿有鹿角,雄鹿争夺与雌鹿的交配权时,多要用角互相搏斗,这时鹿角越粗大健壮,就越有机会赢得竞争。但同时鹿角越大,在丛林中奔跑越不方便,碰到狮子老虎捕食,就更有可能被抓住吃掉。从宏观上看,如果所有公鹿都将鹿角截断到原来的一半,那么对他们之间的竞争并不产生结果的影响,还能让整个鹿群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无疑是个好规则。但显然鹿群办不到这件事,因为他们没有公民性、社会性的组织来协调共商,只能以个体为单位让鹿角疯长,先夺取交配机会,再任由自然选择,淘汰那些倒霉的、逃命中因粗大鹿角被狮子抓住的成员。
回到现实中。最近两个关于病危婴儿的新闻成为热点,内容大致相同,最近的一个如下:“【重庆警车开道送病危婴儿无车避让 婴儿离世】重庆高速路上,为抢救一名病重的3个月大的男婴,巡逻执法车闪着警灯拉响警报驶向医院。但其他车辆听到了警报声,并不让道避让,应急车道也被社会车辆占用。婴儿送到医院已没有生命体征,虽经抢救仍不幸于当天晚上离世。”
死者为大,更何况是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我早已为人父,这种心情感同身受。相信就算那天堵在路上的司机们,当真看到孩子这个消息时,也会后悔自责。我在国外亲眼看见、也听不少朋友提到过,有救护车通行时,如果前方塞车,车辆会依次骑上路肩,闪出道路。有的车就算逆行也会找空间让路。救人就是救自己,我们应该摒弃一些不好的习惯,让更多生命得到生的机会。但凡事要多角度观察,评论这两则新闻时还有个现象,很多人有一种意见:警车没事儿乱开警灯抢道的事儿太多,狼外婆了,大家看到,有人就没有意识去让。
不让是不对的,不论于情于法(法规里,不为鸣警笛的警车、救护车让路是要罚款的)。但我们扪心自问,上面意见中这个现象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过?就我自己来说,还是有的。看到过之后会如何想?见仁见智。
按照规章制度,应是警车有紧急情况时鸣警笛,社会车辆让行。如警车平常情况过度使用权力,可能招致民众不信任感与见警笛麻木,再真正遇到情况时做出遗憾的选择。这是一个死循环,如果说我们都希望看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那这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仅就个体来说,这能减少每个人少受损失的概率。但对社会来说,就是增加不必要的道德、行动成本,降低文明程度。
再回去看开头的故事,我们难道是一群不知道沟通,不知道协定规则、遵守规则的鹿
回到现实中。最近两个关于病危婴儿的新闻成为热点,内容大致相同,最近的一个如下:“【重庆警车开道送病危婴儿无车避让 婴儿离世】重庆高速路上,为抢救一名病重的3个月大的男婴,巡逻执法车闪着警灯拉响警报驶向医院。但其他车辆听到了警报声,并不让道避让,应急车道也被社会车辆占用。婴儿送到医院已没有生命体征,虽经抢救仍不幸于当天晚上离世。”
死者为大,更何况是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我早已为人父,这种心情感同身受。相信就算那天堵在路上的司机们,当真看到孩子这个消息时,也会后悔自责。我在国外亲眼看见、也听不少朋友提到过,有救护车通行时,如果前方塞车,车辆会依次骑上路肩,闪出道路。有的车就算逆行也会找空间让路。救人就是救自己,我们应该摒弃一些不好的习惯,让更多生命得到生的机会。但凡事要多角度观察,评论这两则新闻时还有个现象,很多人有一种意见:警车没事儿乱开警灯抢道的事儿太多,狼外婆了,大家看到,有人就没有意识去让。
不让是不对的,不论于情于法(法规里,不为鸣警笛的警车、救护车让路是要罚款的)。但我们扪心自问,上面意见中这个现象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过?就我自己来说,还是有的。看到过之后会如何想?见仁见智。
按照规章制度,应是警车有紧急情况时鸣警笛,社会车辆让行。如警车平常情况过度使用权力,可能招致民众不信任感与见警笛麻木,再真正遇到情况时做出遗憾的选择。这是一个死循环,如果说我们都希望看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那这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仅就个体来说,这能减少每个人少受损失的概率。但对社会来说,就是增加不必要的道德、行动成本,降低文明程度。
再回去看开头的故事,我们难道是一群不知道沟通,不知道协定规则、遵守规则的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