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规重罚我们担忧什么
2009-10-19 07:43阅读:
这些天,深圳市人大公告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和众多质疑。该草案大幅度提高交通违法罚款的标准:醉驾罚款10000元,套牌和伪造车辆号牌证件最高罚款50000元,罚款500元起步最高罚5万,罚款1000元的情形有10种,罚款5000元的情形有6种,罚款10000元的情形有8种。其中饮酒后驾车罚5000元,醉酒后驾车罚款最高10000元。对套牌和伪造车辆号牌证件等恶劣行为的罚款最重,高达50000元。另外还推出了累进处罚:一年内有以上同项违法行为4次以上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8次以上的,每次处5000元罚款;10次以上的,每次处10000元罚款。
深圳前段时间刚刚去过,总体感觉,路上的交通状况要比杭州要好得多,车流量好像小很多,开车也相对要容易一点,几天里没有遇到堵车的。也许跟深圳的管理和路况有关。深圳作为特区,在各项管理上做出试验本无可厚非,我们也愿意看到试验,交通违法的下降对于道路的通畅和行车安全都是好事。但深圳的处罚条例还是引起我的担忧。
担忧这样的思路一旦试验会推广到全国,推广到我们的周围。相信能够给政府部门带来收入的试验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是非常收到权力部门欢迎的。如果加上很好的美名的时候,以美好愿望带来的不一定就是美好的行为!也许交通状况还是原来的交通状况,但政府的收入又会大幅度地增加,马路上跑的都变成肥马、变成财源了!!
担忧一,罚没款是一项收入!对于高额处罚的担忧的最基本原因是,罚没款作为一项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对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具有无法拒绝的诱惑。在财政支出中会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