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2021-05-03 01:05阅读: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逢周一、周二、周三发布】
五十一,程赟断案(5)
话说漳州刺史程赟将林逸、林珑杀人案发回龙溪县重审,龙溪县令心领神会,给林逸、林珑小哥俩判了个“一岁刑”,就是一年有期徒刑。上次判人家死刑,这次判人家一年有期徒刑,这个落差也太大了吧!
饶是如此,漳州刺史程赟却不满意。
按程赟的本意,直接就该判林逸、林珑无罪,把他们放了。所以,过了两天,刺史程赟亲自提审林逸、林珑两个系囚(在押犯人)。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上图:唐阎立本《孝经图卷》局部)
现在电视剧里,古代衙门公堂,全都是阴森森的一个室内大殿。大谬也。
看唐代阎立本的《孝经图卷》可知,唐代衙门的公堂,是在衙门院子里设的一个半露天的台子,有点像一个小戏台。台口摆一张桌案,审案的长官就坐在桌案后面,他的两旁还会站着几个助理,受审的人犯就站在台下。《孝经图卷》还显示,院子里还有闲杂人等,连小孩都有,说明衙门大院是开放的。宋代有《孝经图卷》摹本,审案人换成包拯,但公堂也是照抄阎立本原图,说明宋代的公堂跟唐代一样。
回来继续说程赟审案。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程赟80岁,是有玄孙的人了,他端坐在公堂之上,看着堂下两个无助的少年人,好不心疼。
他先来个“点名”,以便验明系囚正身。他开口叫道:“林逸?”
堂下林逸朗声回答道:“林逸在!”没有一丝一毫的可怜相。
程赟问:“汝肖兔?”
林逸一愣,“刺史焉知?”
程赟不回答他,转向另一个:“林珑?”
林珑也来个朗声回答:“林珑在!”也是没有丝毫可怜相。
程赟心中暗自称赞。年纪虽小,却不怯弱。
程赟问林珑:“汝肖龙?”
林珑回答:“然。”
程赟笑笑,对小哥俩说,“名中嵌生肖。”林逸的名里嵌了“兔”字,林珑的名里嵌了“龙”字。
说完程赟就宣判小哥俩无罪,命人给小哥俩松绑,当场释放。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刺史衙门在场的官员全都傻眼!这也叫审案?点个名,卖弄一下小聪明,说哥俩“名中嵌生肖”,就审完一宗杀人案?未免太草率行事了吧?
可是在场围观的吃瓜群众却抚掌(鼓掌)喝彩起来:“程刺史英明!”“程刺史神武!”
程赟说,“为父母兄长复仇,何罪之有?为民除害,何罪之有?”
台下又是一片掌声喝彩声。
程赟说道:“古人云,子不复仇,非子也。”这是东汉史学家袁康 《越绝书》里的“半句”话。为什么是“半句”呢?因为人家袁康全句是:“臣不讨贼,子不复仇,非臣子也。”意思是做大臣的若不讨贼就不该为臣,做儿子的若不复仇就不是儿子。程赟把这句话里讲臣子的那几个字给“屏蔽”了。程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外人并不知道他程赟曾经如何口诛大贼朱文进,外人只知道他是被大贼朱文进派来当刺史的,若他在这里讲“臣不讨贼,子不复仇,非臣子也”,等于是自取其辱。程赟80岁的人,不想跟普通吃瓜群众费这个口舌。《越绝书》被称为“复仇书”,讲了很多复仇合理的话。但《越绝书》不是很有名,后世知道这本书的人不多,所以程赟大抵可以这么蒙混过去。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程赟又引用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里的一句话作为判案理由:“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意思是,父亲无辜被杀,儿子复仇是正当的。又说,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子曰:“寝苫枕干(睡草席,枕兵器,随时准备报仇),弗与共天下也(与仇家不共戴天)。遇于朝市,不返兵而斗。(若在街市相遇,不用回家取兵器,当场就跟他拼命” 这是《礼记.檀弓上》记载的孔子与其弟子的一段对话。很明显,孔子是支持个人为家族复仇的。
听完程赟的判案理由,在场的官员这时也都服了。他们明白过来,原来程赟一上任就主动提出重审此案,是有备而来,并非表面上看到的那样草率行事。
此案没有奏报到福州朱文进的朝廷。程赟心里有数,原先“复核”小哥俩死刑的又不是朱文进,朱文进想必不在乎。朱文进不可能维护被他弑杀了的王延羲。
这个作为,受到当地舆论好评。
程赟抱着赴死的心态来漳州赴任,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救了林家小哥俩的命。
写到这里,程老汉真为自己的老祖宗感到自豪:权力来得快去得快,手中有权就该这么用啊!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话说那天程赟下令释放林家小哥俩之后,院子里围观的两个30岁左右的男子趋前来对着程赟就双膝跪下,匍匐在地,不停地叩头,口称“程刺史大恩大德!”
判林逸林珑小哥俩无罪释放之后,程赟还命人把林地主家里雇佣的长工和婢女叫到刺史衙门,嘱咐他们,今后汝等主人乃林逸林珑兄弟,汝等须守本分,小心伺候,不怠慢,不欺诈。林家的长工和婢女都唯唯诺诺答应着,又告诉程赟说,小哥俩的两个姐夫时不常会从外地来漳州关照林家的家务,程刺史毋庸忧虑。
话说林地主的元配夫人头两胎生的都是女儿,两个女儿早两年已先后嫁人,一个嫁到泉州,一个嫁到汀州,婆家都是地主,家境都很好。娘家发生惨案,她们都曾偕夫君回娘家奔丧、帮助两个幸存的弟弟料理后事。按那时规矩,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无权处置娘家的财产。但只要两个弟弟不被处死,这家产就不会被娘家叔叔伯伯瓜分。两个弟弟被判死刑之后,他们的两个姐夫又都来到漳州,一是稳住岳家的长工和婢女,嘱咐他们小心伺候;二是为小哥俩打点衙门、牢里的牢头、狱卒,让小哥俩在牢里少受苦,还时不常来探望小哥俩,说各种宽心话。所以,林家的大小事务,都还井井有条。林家有亲戚觊觎林家财产,有所企图,他们都及时报官。衙门既然打点过了,就有做官的去警告林家亲戚不要乘人之危。话也说得很白:“无使胡太急,且待其伏法。”意思是不要这么着急嘛,等他们被处死了再说吧。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林家的亲戚们没人能想到,林逸、林珑小哥俩竟然是免死回家,分不到他们家的财产了!
古人成年标准比今人年轻。案发那年林逸14岁、林珑13岁,现在都已长了一岁。林逸15岁,按那时的标准,已经是成年人了。唐代法律,男子15岁就可以结婚。《唐会要·嫁娶》里记载说,唐玄宗曾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意思是男十五、女十三为结婚年龄下限。所以,林逸出狱当年就结了婚,媒人是程赟的长子延长。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福建闽侯程氏家人传说(51)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