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新《条例》能为上海防疫打开新局面----建议社区设立诊所监测居家隔离的感染者
2022-04-14 19:23阅读:
好久没有写博客,因为经常发不出去,今天碰碰运气。
最近一段时间,上海疫情引起了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关注,笔者也居家办公,有整整一个月了。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感染人数不断攀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压力巨大,隔离场所、方舱医院数量不够;另一方面,居民防控时间逐渐延长,衍生出大量的衣食生计、求医问药问题,网络上也不断流出各种负面消息,令人痛心。在这样的局面下,笔者也不断思考,如何更加有效管控病情,尽早恢复正常生活。
2022年3月
底,国务院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本文简称《条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条例》第14条规定,诊所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执业。也就是说,今后,诊所无需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如果这个条款能够顺利落地,每个社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允许新冠感染者(包括轻症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为了说明方便,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归入一并讨论),可以选择居家隔离,同时,设立一个或几个诊所,诊所执业的医务人员,在准确了解本社区新冠感染者人数以及居民其他健康状况后,进行分类处理。这样的话,可以大大缓解目前隔离地点、方舱医院数量不足问题,并解决疫情防控产生的就医购买困难问题,并为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论述如下:
一、社区设立诊所监测居家隔离的感染者,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当前疫情特点,与两年前武汉疫情的明显区别是病毒传播力强、但重症及死亡率低,按照这种传播速度,虽然我们举全国之力大力建设方舱医院、隔离场所,但也难以满足需求,社区诊所监测居家隔离的感染者符合实际情况。
首先,感染人群一般以轻症或无症状为主,并不需要太多医疗干预,进入方舱医院的主要目的并非治疗,而是隔离,因此,隔离的地点是可以灵活处理的。
其次,居家隔离的感染者可以签订承诺书,保证居家隔离期间,服从安排,比如不允许出门的则不出门,要求检测的接受检测,违反承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控,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再次,居家隔离期间,主要问题是保障物资供应。如果有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传送物资及消毒的正确方式,则保障居家隔离期间,生活起居有相应保障。
另外,对于不适合居家隔离的情况,如人员太多,房屋面积过小,或有医疗依赖等,则转运至社区医院住院、隔离。
如果这样,将有大量感染者可以居家隔离,大大减轻方舱医院、隔离场所的压力。
二、社区设立诊所监测居家隔离的感染者,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方向。
目前,国内外对于新冠病毒已经达成共识,就是短时间内不可能消灭。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与之进行长时间的斗争,如果按照目前的办法,一有感染者就大规模建方舱医院、征用酒店,甚至封城,这种做法可以短期起到很好的效果,但长远来说,将严重伤害我们刚刚建立起来的市场信心,生活的正常运转将受到严重影响,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企业,都处在不确定的状态之中,这样产生的次生灾害,将远远大于新冠的影响。
社区设立诊所,不需要很大的场所,也不需要大量的投入,主要解决人员的问题,如果人员不够的话,可以鼓励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多点执业,这也是近几年来中央政府一直努力的方向。
目前来看,每个街道、乡镇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就近就医的需要,也就怪不得所谓的家庭医生制度无法落地。现在,如果允许诊所在社区备案,每个社区可以根据人口规模设立一家或几家诊所,那么,与居民的距离明显缩短,落实分级诊疗就存在可能性,诊所医务人员对于社区情况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将更加互相熟悉,对于哪家哪户有感染者,或者有需要转院的病人就更加熟悉,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建立真正的分级诊疗医疗网络。而不像现在,居民一有毛病,就挤入大医院,造成就诊的无序,比如武汉当时的交叉感染。
三、社区设立诊所监测居家隔离的感染者,符合国际惯例。
从全世界来看,社区设立便民诊所,是各个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新加坡、日本等,公立医院医师同时在诊所执业,就是常态,而且,到处都是小诊所,居民就医非常方便。我们很长时间就抱怨,三甲医院专家大半的时间都浪费在看不对应的疾病,就是因为分级诊疗没有建立。如果能够借鉴国际经验,社区设立诊所,将不仅有利于抗疫,也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加合理、更加有序的医疗秩序。
个人一管之见,封闭在家,不吐不快。期待上海早日回归正常,我们仍然一如既往的热爱这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