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医生,我末次月经19年12月13日,目前怀孕68天了, 是二胎。2020年1月5日即怀孕的第24天,我打了HP四价疫苗的第二针,接着2020年1月15日我发现怀孕了。我的孩子能要吗? 我如果能要,产前做哪些检查?
医生回答:
根据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观点、美国疾控中心CDC的观点、以及根据四价宫颈癌疫苗说明书,注射HPV疫苗期间发现怀孕,不必须终止妊娠,但是没有完成的疫苗注射(您还差一针),需要分娩之后再继续注射。
下面是国际专家对于怀孕期间接种疫苗的观点:
“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四价HPV疫苗。该疫苗与妊娠不良结局或发育中胎儿的不良事件没有因果关系。然而,有关孕期接种疫苗的数据有限。在获得更多信息之前,疫苗系列的启动应推迟到妊娠完成后。如果一名妇女在接种疫苗后发现怀孕,那么剩余的注射次数应推迟到怀孕结束后。如果在怀孕期间注射过疫苗,则无需干预”。
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显示,HPV疫苗相当于妊娠B类药物,即对动物胚胎没有明确影响,但是对人类胚胎的资料有限。动物研究显示,孕期打HPV疫苗与对照组比较,自然流产和胚胎发育畸形的机率没有增加。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个体,不能够保证绝对没有流产或者胚胎发育异常(畸形)的机会。因为正常情况下,即便没有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人类出生缺陷率仍保持在百分之四。
看您的B超是在孕9至10周, 符合停经的周数,
并且胚胎发育的还不错,说明胚胎发育的尚可。这个时间如果终止妊娠也会有不小的风险(出血 感染 清宫后粘连,
今后不孕等)。既然怎样都会有风险,需要您们自己商量愿意承担哪一种风险。以我个人的意见:
虽然不敢保证HPV疫苗绝对没有影响(您肯定是有风险),但是风险小。 您现在怀孕接近10周了,终止妊娠的风险将会更大。
所以您可选择认真做产前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再终止妊娠。
如果决定保留妊娠,孕期应该做的检查:
您现在的孕
医生,我末次月经19年12月13日,目前怀孕68天了, 是二胎。2020年1月5日即怀孕的第24天,我打了HP四价疫苗的第二针,接着2020年1月15日我发现怀孕了。我的孩子能要吗? 我如果能要,产前做哪些检查?
医生回答:
根据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观点、美国疾控中心CDC的观点、以及根据四价宫颈癌疫苗说明书,注射HPV疫苗期间发现怀孕,不必须终止妊娠,但是没有完成的疫苗注射(您还差一针),需要分娩之后再继续注射。
“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四价HPV疫苗。该疫苗与妊娠不良结局或发育中胎儿的不良事件没有因果关系。然而,有关孕期接种疫苗的数据有限。在获得更多信息之前,疫苗系列的启动应推迟到妊娠完成后。如果一名妇女在接种疫苗后发现怀孕,那么剩余的注射次数应推迟到怀孕结束后。如果在怀孕期间注射过疫苗,则无需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