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已胜诉 律师继续征集投资者参与索赔(许峰律师团
2015-06-02 13:13阅读:
康达新材(002669)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已胜诉
律师继续征集投资者参与索赔(许峰律师团队)
2015年5月26日,投资者诉康达新材虚假陈述案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康达新材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诉讼费。该案目前仍在征集当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2013年7月5日晚间,康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82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康达新材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7月5日之前买入康达新材(002669),并且在2013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
目前征集正在进行中。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5年5月26日,投资者诉康达新材虚假陈述案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康达新材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诉讼费。该案目前仍在征集当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2013年7月5日晚间,康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82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康达新材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7月5日之前买入康达新材(002669),并且在2013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
目前征集正在进行中。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