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600671)虚假陈述将被“顶格”处罚60万 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许峰律师团队)
2015-07-01 10:08阅读:
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许峰律师团队)
2015年6月4日晚,天目药业(60067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15]2号),因公司转让子公司60%股权未披露、201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被浙江证监局予以“顶格”60万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天目药业正式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1)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2日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