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有近6千万华人。近年来,海外华人希望中国恢复承认双重国籍声音越来越高。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承认双重国籍虽然有利有弊,但从全球仅剩下27国家完全不承认的情况来看,显然承认双重国籍利大于弊,单从税收上就可以看出,通过承认双重国籍,就可以向所有恢复中国籍的海外华人征税,将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收入。)
加拿大是明确承认公民有权拥有多个国籍的国家,一个加拿大公民移居海外并加入外籍,只要不通过官方渠道明确声明放弃加拿大籍,对加拿大政府而言,他就仍然是加拿大公民,而事实上真正“把事做这么绝”的几乎没有。
如果一名加拿大公民真要移居海外,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是照常纳税,每年填写税单并报税,且不但要填写、申报在加拿大所拥有的财产和所获得的收入,也要照样填写在海外拥有的财产和收入,如果居住国和加拿大并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那么只好分别向两国缴纳同一份收入和财产的税款。第二种是申请做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所谓“非税务居民”,即保留随时回到加拿大居住的资格,但因满足某些条件而合法豁免向加拿大纳税义务的居民。
既然已经离开加拿大,自然应该放弃在加拿大的工作,也就不再能获得工资等收入,当然,养老金、租金、股息、红利、退休津贴等收入可继续获得,不过需要报税(但不影响“非税务居民”身份)。要做“非税务居民”也有让人头疼的难题。
首先,不能在加拿大拥有不动产。如果拥有,可以选择出租,但租客不能想走就走,因为这个出租屋只要一天不处于被出租状态,房主就又变成税务居民了。其实还可以过户给成年子女或其他成年直系亲属,但必须经法律公证,确保这些人不需要房主抚养、赡养,否则房主将会因“与加拿大的某个人仍保留经济活动联系”而被认定为税务居民。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在房子里保留自己的房间,否则一切白搭。因此,最干脆的办法是把房子卖掉。
其次,不能在加拿大保留任何需要抚养、赡养的直系亲属,如果移居海外,而直系亲属仍居留
第一种是照常纳税,每年填写税单并报税,且不但要填写、申报在加拿大所拥有的财产和所获得的收入,也要照样填写在海外拥有的财产和收入,如果居住国和加拿大并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那么只好分别向两国缴纳同一份收入和财产的税款。第二种是申请做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所谓“非税务居民”,即保留随时回到加拿大居住的资格,但因满足某些条件而合法豁免向加拿大纳税义务的居民。
既然已经离开加拿大,自然应该放弃在加拿大的工作,也就不再能获得工资等收入,当然,养老金、租金、股息、红利、退休津贴等收入可继续获得,不过需要报税(但不影响“非税务居民”身份)。要做“非税务居民”也有让人头疼的难题。
首先,不能在加拿大拥有不动产。如果拥有,可以选择出租,但租客不能想走就走,因为这个出租屋只要一天不处于被出租状态,房主就又变成税务居民了。其实还可以过户给成年子女或其他成年直系亲属,但必须经法律公证,确保这些人不需要房主抚养、赡养,否则房主将会因“与加拿大的某个人仍保留经济活动联系”而被认定为税务居民。还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在房子里保留自己的房间,否则一切白搭。因此,最干脆的办法是把房子卖掉。
其次,不能在加拿大保留任何需要抚养、赡养的直系亲属,如果移居海外,而直系亲属仍居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