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月,前后拖了四年多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肥咖)终于生效了!从今往后,
美国不再是富人的避税天堂了
文/陈思进
2010年3月1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就业加强法中,在税务法(IRSCode)里新增第四章,即《海外账户税收遵行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Act, 简称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FFI)和美国税务局,必须申报美国公民、以及持有美国永久居留证(绿卡)的客户资讯。此项法律已于2014年7月1日生效,与中国也达成了协议,意味着中美互报存款信息。
根据FATCA规定,外国金融机构(FFI)需将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账户5万美元(约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企业账户余额达25万美元(约人民币150万元),其客户的身分资料必须向美方申报。如果外国金融机构(FFI)不签约(即不配合),那么就对不起了,日后在美国的投资收益,需先课以30%惩罚性的重税后才能汇出,等于投资收益大减。
这一法案对于移民美国的中国富人有什么影响呢?一句话,使避税变得更加困难了。通常来说中国富人喜欢拿美国绿卡,或加入美国国籍,把老婆孩子放在美国,尽情享受清新的空气和洁净的水质,为了生意中国和美国两边跑,成为人们眼中的“空中飞人”。在没有FATCA法律之前,储存在中国银行的金融资产,尽管从法律上来说应该自动申报纳税,但只要没人举报,一般可以避开美国税务局的追查。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这些拥有投票权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永久居民),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存款超过5万美元、有美国身份证、每年有大笔美国汇款、且有美国电话号码等“可疑”迹象,都可能是“美国财政部查税”的对象。
因为据美国财政部估计,美国财政每年从境外税务违规的损失,高达1,000亿美元。因此补充申报制度,被认为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法规的有效手段。由于美国是全球唯一的以“公民身份征税”的国家,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美国不再是富人的避税天堂了
文/陈思进
2010年3月1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就业加强法中,在税务法(IRSCode)里新增第四章,即《海外账户税收遵行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Act, 简称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FFI)和美国税务局,必须申报美国公民、以及持有美国永久居留证(绿卡)的客户资讯。此项法律已于2014年7月1日生效,与中国也达成了协议,意味着中美互报存款信息。
根据FATCA规定,外国金融机构(FFI)需将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账户5万美元(约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企业账户余额达25万美元(约人民币150万元),其客户的身分资料必须向美方申报。如果外国金融机构(FFI)不签约(即不配合),那么就对不起了,日后在美国的投资收益,需先课以30%惩罚性的重税后才能汇出,等于投资收益大减。
这一法案对于移民美国的中国富人有什么影响呢?一句话,使避税变得更加困难了。通常来说中国富人喜欢拿美国绿卡,或加入美国国籍,把老婆孩子放在美国,尽情享受清新的空气和洁净的水质,为了生意中国和美国两边跑,成为人们眼中的“空中飞人”。在没有FATCA法律之前,储存在中国银行的金融资产,尽管从法律上来说应该自动申报纳税,但只要没人举报,一般可以避开美国税务局的追查。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这些拥有投票权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永久居民),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存款超过5万美元、有美国身份证、每年有大笔美国汇款、且有美国电话号码等“可疑”迹象,都可能是“美国财政部查税”的对象。
因为据美国财政部估计,美国财政每年从境外税务违规的损失,高达1,000亿美元。因此补充申报制度,被认为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法规的有效手段。由于美国是全球唯一的以“公民身份征税”的国家,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