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家银行基本上不再执行员工内退制度了。
上世纪末起,包括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金融企业,普遍开始实施在岗员工内退制度,也就是员工在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时候,且其工龄也达到了相关标准,就可以申请提前离开劳动岗位,回家休息,享受内退经济待遇,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加快了管理及业务岗位的员工调整速度,甚至推动了社会就业。但不少企业在实施职工内退制度期间,却也直接损害了内退职工的切身利益:一是在政策执行上违反政府劳动部门的规定,擅自扩大所涉员工范围,将距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甚至有的超过十年)的男女职工也予以强制内退。二是在内退制度执行过程中,采取高压逼迫手段,将政策规定的职工个人自愿申请,变为一刀切式的强迫内退,使内退职工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三是内退后的职工经济待遇偏低,个人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大幅度下降 导致其家庭生活水平普遍严重下降,特别是女职工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更为明显,迫使许多内退职工在缺少劳动法规保护的不利条件下,只能从事其它低薪高强度工作,廉价出卖劳动力 。四是长期负面后果严重,由于内退职工的多项公积金均按上年度个人内退总收入为基数计缴,导致内退职工的上述缴费水准受其个人实际收入下降影响而大幅度减少,直接导致退休后社会养老统筹等的发放水平降低,而且这种困境会伴其余生。
内退制度的实施也伤害了银行主体,本来该制度出台的实际效益期不会超过五年,有些银行却实际延续了二十多年,使大批年富力强、训练有素、爱岗敬业的员工过早离岗,导致企业的人力资源流失;管理干部梯队出现断代;企业的社会信誉与客户粘度下降。内退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等负反馈作用,导致企业风气不正,在岗员工人心涣散,凝聚力低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受损;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且银行内部管理问题频发,风险管控出现漏洞,一些内退员工在从事其他职业时铤而走险、违法犯罪,而其身份依然是银行的正式员工,使银行被牵连其中,遭到法律风险的威胁。
好的制度应该使企业、员工、客户、社会都受益,达到多赢共进的目的。
上世纪末起,包括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金融企业,普遍开始实施在岗员工内退制度,也就是员工在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时候,且其工龄也达到了相关标准,就可以申请提前离开劳动岗位,回家休息,享受内退经济待遇,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加快了管理及业务岗位的员工调整速度,甚至推动了社会就业。但不少企业在实施职工内退制度期间,却也直接损害了内退职工的切身利益:一是在政策执行上违反政府劳动部门的规定,擅自扩大所涉员工范围,将距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甚至有的超过十年)的男女职工也予以强制内退。二是在内退制度执行过程中,采取高压逼迫手段,将政策规定的职工个人自愿申请,变为一刀切式的强迫内退,使内退职工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三是内退后的职工经济待遇偏低,个人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大幅度下降 导致其家庭生活水平普遍严重下降,特别是女职工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更为明显,迫使许多内退职工在缺少劳动法规保护的不利条件下,只能从事其它低薪高强度工作,廉价出卖劳动力 。四是长期负面后果严重,由于内退职工的多项公积金均按上年度个人内退总收入为基数计缴,导致内退职工的上述缴费水准受其个人实际收入下降影响而大幅度减少,直接导致退休后社会养老统筹等的发放水平降低,而且这种困境会伴其余生。
内退制度的实施也伤害了银行主体,本来该制度出台的实际效益期不会超过五年,有些银行却实际延续了二十多年,使大批年富力强、训练有素、爱岗敬业的员工过早离岗,导致企业的人力资源流失;管理干部梯队出现断代;企业的社会信誉与客户粘度下降。内退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等负反馈作用,导致企业风气不正,在岗员工人心涣散,凝聚力低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受损;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且银行内部管理问题频发,风险管控出现漏洞,一些内退员工在从事其他职业时铤而走险、违法犯罪,而其身份依然是银行的正式员工,使银行被牵连其中,遭到法律风险的威胁。
好的制度应该使企业、员工、客户、社会都受益,达到多赢共进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