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宝玉的三个姻缘
2020-04-04 11:21阅读:
红楼宝玉的三个姻缘
《红楼梦》一书,由“石头载文”至《石头记》;再被空空道人改为《情僧录》,又经山东海边人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后由曹雪芹历经十年,五次增删,题曰《金陵十二钗》;高鹗等人以自己的理解,为曹雪芹续写了后四十回,成为完整小说。几经穿越,几次修撰,最后定稿为《红楼梦》。这本不朽的长篇小说,基本表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和百科知识。
《红楼梦》以贾宝玉为主线,表现着正、副、又副各十二钗的命运起伏。暗中穿插着通灵宝玉——女娲补天遗石的一世孽情。那茫茫大士(僧)和渺渺真人(道),一直在主宰着这块石头的走向和修炼过程。空空道人,是把这本书传给世人的媒介。甄士隐和贾雨村,不过是写作手法。
书中,以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手法,写了贾宝玉的三个姻缘。但因后四十回的写者高鹗等人未按曹雪芹的原意写,特别是他们重视了“曲演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正册内容,而忽略了《石头记》中文章内容,所以只表现了贾宝玉的两段姻缘。
事实上,书的原意写了贾宝玉的三段姻缘。这三段姻缘,正应了《易》中说的“三才”——天、地、人,也暗含了阴阳五行之中的相互关系。
第一缘,是天之缘——木石姻缘。
《红楼梦》第一回交待:
其标题:“甄士隐梦幻识灵通,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说,女娲烧炼石头补天,最后剩余的一块因无事干,闲游到警幻仙境。
警幻仙子让他作神瑛侍者。他在灵河岸上三生石畔,为绛珠仙草浇灌甘露。这绛珠仙草为回报他的雨露之情,跟着石头下凡,来到人间以泪水回报。这是林黛玉与贾宝玉的姻缘,是在天上的姻缘。这种姻缘,一定是虚无的。
男女之间虽是阴阳相补,但需人与环境及相互之间的关系都要阴阳相合,才能成就一世姻缘。中国自古所说五行之中,木与石不合,石应属土,木克土。所以曹雪芹按排的木石姻缘,是一定要经过多种磨难而不能相合。
也可以说,草木不可能与石头共生,所以这个姻缘是天定不成的。
第二缘,是人之缘——金玉姻缘
《红楼梦》第八回交待:
其标题:“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灵通”开始,这一金一玉一直纠缠着读者的心。这个姻缘是人间和人事上的缘,是有人为基础的缘。
你看,宝玉与宝钗的母亲是亲姐妹俩,他们俩的舅舅是国家部长级的大官,共同有受众人仰视的社会关系和地位,还有亲表姐王熙凤的帮衬。过去的社会,讲究亲上加亲,宝玉和宝钗正是亲上加亲。在那个社会,那个时代,有绝对大的社会关系保障。是受人羡慕的金玉良缘。
五行之中,玉为石,属土。土生金,所以金玉良缘是一直被中国人所嘱目的。
曹雪芹以金锁配石玉,安排这样的姻缘,是要表明二者命中注定要成就的。再加上宝钗和宝玉的人事、官事、环境……。岂有不成的姻缘?
但土生金,有泄,就一定有损失。贾宝玉的姻缘成就了他生命的完整,也结束了他完整的生活。人之缘虽然可以完整,但在“命运”的意图下不会永远完整。贾宝玉的“灵”终究是要回归自然,不可能在红尘污世中长存。
第三缘,是地之缘——麒麟姻缘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交待:
其标题:“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其中强调写出,史湘云腰中佩带一个让人嫉妒的金麒麟。在她为翠缕讲阴阳之配的时候,她在蔷薇架下捡到一个与自己金麒麟相配的,比她自己的更好、更大的金麒麟。而此时,正是在贾宝玉带领众人,寻找自己丢失的金麒麟也来到这个地方。二人此时相遇,史湘云把刚捡到的金麒麟归还给了贾宝玉。这段情节,看似简单,但其中一定蕴含着贾宝玉与史湘云的一段情缘。
古人所言,“麒麟婚”是人间最美好的婚姻。把两只麒麟写给湘云和宝玉,一定是曹雪芹为后期的故事情节,先预埋的一个暗示,将要成就一段脚踏实地的婚姻。
这是一对金的麒麟,是贾母侄孙女与宝玉的姻缘。这是一支潜在股,有贾母的最高神威支持。标题中,已经明确“伏白首双星”,是一个吉利的标题。史湘云的警幻案中内容也有“湘江水逝楚云飞”,高天流水两向焉。虽然都是虚无一场,但却是两个不同方向。尤其那个“伏”字,罩着白首双星,是在告诉读者,因为这对金麒麟隐伏着史湘云双星白首的结局。
史湘云与谁“白首双星”?显然不是她夭折的前夫,是两个金麒麟配对的贾宝玉。其实,这对金麒麟也隐含有金玉良姻的美意,只是都是“伏”的。二人的姻缘伏在什么方面?伏在二人各自结婚之后,是他们人生的最后姻缘。
有记载说,曹雪芹是让薛宝钗生小孩时难产而死,而让刚守寡的史湘云来填补贾宝玉的家庭空缺。
曹雪芹是知道,中国自古就有“麒麟婚”的美好寓义,也知道有麒麟送宝、麒麟送子的美好传说。两个金麒麟相合是再好不过的姻缘,二者阴阳相补,五行相吻,天作之合,善始善终。
遗憾的是,《红楼梦》前后作者不是一人,在现版的《红楼梦》中没能体现出这段完美的最后结局,只是从悲剧的角度结束了《红楼梦》。
事实上,高鹗所续文章的最后结局应该是喜剧,不是悲剧。如《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中,借甄士隐之言说:贾家后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贾宝玉的遗腹子桂儿中举入仕,贾家重新光耀兴旺,皆大欢喜。
当然,这里也有疑问之处:《红楼梦》中,前因后果,暗隐事件,条条清楚。贾家辈分关系更是明白,玉字辈后是草字辈,也是早有交待的。贾兰自是草字辈,而宝玉的儿子贾桂似乎有些另类。但广义地想想,木字傍若归入草字辈中,也未偿不可,只是让人另有想法。但可看出后续作者终究比不过曹雪芹,后四十回的写作补不满前八十回的前瞻和寓意。
现在的《红楼梦》中,没有明确这对金麒麟的姻缘。曹雪芹为什么在第三十一回中,写史湘云与金麒麟的缘分这样明确?也许曹雪芹原本是要继续写这段姻缘的,只是上帝没有让他完成自己的意愿,而让高鹗帮助他完成。
高鹗当然有自己的意愿,他似乎不希望史湘云再搅入贾宝玉空虚的情感中。再说十二钗正册中,第一页同时说钗黛两人,其他人都是一人一页。直观看,宝玉的姻缘是钗黛两人,无关第三人,也就不能说高鹗违背了曹雪芹的意愿。但是,其中还隐蔽着,钗黛二人同命相关,都不是贾宝玉的最后归宿。这是高鄂写了其一,又不得不丢下另一种结局的现实结果。
现版《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结局写得很自然,第一百二十回中写到:“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人飘然登岸而去”。可那个宝玉形像却有些不伦不类,是“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没有说他是穿和尚服。光着头,也不一定是剃成了光头。因为与“赤着脚”对应的,应该是说在那雪天之中,没有带帽子而光着头。
一僧一道夹住宝玉,看似宝玉有两条道可走。但僧道都是世外方化之人,属于斜世中,不入正道、正世之中的人。从宝玉的来路看,是女娲补天的遗石,应该是道家的人。但是却由“僧”“托于掌上”,带入人间的。平时,世间的活动中也有和尚介入贾宝玉的生活。按理说,贾宝玉最后形象偏于佛家,倒也说得过去。书中的宝玉偏偏不是个真正明确的和尚形象,特别是那“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蓬”。这一点又十分暗合了一僧一道的写法。
高鹗的结局把贾宝玉弄成和尚样子,如果亲姐姐贾元春不早死,可能不至于这种结局。但宝玉最后回归的位置却还是在青梗峰下,还是到警幻仙处消号……。贾宝玉的先前和最后,都不是佛家的事;而入凡世之中,却多是佛家的事。特别是空空道人,当他把《石头记》改为《情僧录》时,是把情与道无关,而把情与僧相关。这是顺着古人“情不正”,红尘污浊的思维所写的。
《红楼梦》中所写警幻仙境,女娲补天等,明显是道家事件。顽石通灵,仙人下凡等,也多是道家行为。宝玉源于道,偏于僧;不僧不道,最后又归于道,是十分符合书中虚无漂眇、明明暗暗、实中有虚的基本写作精神。
书中对医药、诗词、文学、建筑、美食、手工艺等行业行为,以及社会、人情、事理等生活环境因素都写得细致入微。却没有什么明确细致的佛经、法事描写……,是不是曹雪芹自身特点所致?
而《红楼梦》前面明确交待,这一出“情剧”,正是一僧一道在青梗峰下导演的。这样写,是为了什么?在暗示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