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2年10月11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步步高或公司;股票代码:00225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步步高、王填、刘亚萍、师茜:经查:步步高2022 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
2022年10月11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步步高或公司;股票代码:00225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步步高、王填、刘亚萍、师茜:经查:步步高2022 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