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协议”履行完毕后劳动者反悔
法院:协议因显失公平无效,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李果,杨月,蒋小琴

梁心慈 作
本报讯 日常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出于尽快得到赔偿款等目的,在遭受工伤事故时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私了协议”,但在协议履行完毕后,法律风险也会随之而来。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认定“工伤私了协议”因显失公平无效,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万余元。
2022年10月,张某入职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负责某工程水电项目,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为该项目投保了团体工伤险,但未能提供人员参保名单。同月,张某在作业时被水钻机搅伤,某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
2023年1月,某公司与张某达成合意并签订了《协议书》,载明:张某已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涉案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某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2.7万余元,事后张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某公司主张权利。协议签订后,某公司向张某支付了2.7万余元赔偿款,张某出具了领条。
2023年2月,张某的损伤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11月,经有关机构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万余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了张某的申请。后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某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某公司应当依法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某公司虽为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参保了团体工伤
法院:协议因显失公平无效,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李果,杨月,蒋小琴
梁心慈 作
本报讯 日常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出于尽快得到赔偿款等目的,在遭受工伤事故时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私了协议”,但在协议履行完毕后,法律风险也会随之而来。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认定“工伤私了协议”因显失公平无效,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3万余元。
2022年10月,张某入职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负责某工程水电项目,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为该项目投保了团体工伤险,但未能提供人员参保名单。同月,张某在作业时被水钻机搅伤,某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
2023年1月,某公司与张某达成合意并签订了《协议书》,载明:张某已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涉案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某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2.7万余元,事后张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某公司主张权利。协议签订后,某公司向张某支付了2.7万余元赔偿款,张某出具了领条。
2023年2月,张某的损伤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11月,经有关机构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万余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了张某的申请。后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某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某公司应当依法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某公司虽为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参保了团体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