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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2024-11-03 14:11阅读:
偷梁换柱 借合法的批件 掩盖违法行为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1028日收到〖ZrZYXfb〗发的信息其内容为:“陕政土批〔2011〕380号《审批土地件》合法,商洛市有关部门陆续实施”。我上访的是:“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依据陕政土批〔2011〕380号《审批土地件》第三条规定:`将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第四条规定:`用地批后实施情况,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报省国土资源厅'。履行职责不到位,甚至于不履行,导致12年6个月后的今天违法征地”。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实是偷梁换柱,借合法的批件,掩盖违法行为:
一、自然资源部按照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就是这样回复信访人的吗,把给部长的私人信件也需要通过平台逐级转发吗。言多必失,不留文字把柄,违法也抓不住。
二、土地征收的报告、反馈制度只停留在文字上,要耕地保护监督司有何用。
三、一个批件可以管100年吗,社会变迁,法律的废改立可以不受影响吗。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在自然资源部不起作用吗。
五、国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在自然资源部还有用吗。
六、商州政征告商〔2024〕4号《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于2024年1月24日,还适用2004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不适应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吗,请认真学习《立法法》。
七、如果第一次征地公告包括本次公告征收的土地,还可以说征地在持续不断的进行中,可以适应2004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不适应2019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
八、2024年1月24日的征地公告,2020—2035商洛市商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将征收的土地变为集体建设用地,还能依据2004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进行征收吗。
九、陕政土批〔2011〕380号《审批土地件》有所征土地的四至范围吗,真正的四至范围在《审批土地件》所附的商政国土资〔2010〕184号文件中,你们见到了吗,是怎么核查的;土地审批专用章在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政府文件审批土地,这是你们规定的,忘了吗。
十、政府的征地公告是自然资源局起草的,公告错误,不应该撤销吗。连所征土地的四至范围都不清楚,就敢发公告,和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如出一辙。
十一、我给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上访信与你们有什么关系,连自己的职责都尽不好,还替别人回答,就这样的法规政策水平还让纪律检查委员会姿询。
我心目中尊敬的崇拜的自然资源部!
再见!!


商洛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退休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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