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二审:债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债务,又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2023-06-18 16:48阅读:
案号:(2019)粤03民终3037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二审
裁判日期:2020.9.3
裁判要旨: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对债权人表示愿意归还债务,应认定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仍应继续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裁判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陈粤主张李仁彬向其支付的款项为合作投资款,但未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而根据李仁彬提交的其与陈粤的微信聊天记录,陈粤明确表示不否认欠款事实,因此,该院釆信李仁彬主张,李仁彬、陈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由于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二审
裁判日期:2020.9.3
裁判要旨: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对债权人表示愿意归还债务,应认定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仍应继续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裁判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陈粤主张李仁彬向其支付的款项为合作投资款,但未提交相应证据加以证明,而根据李仁彬提交的其与陈粤的微信聊天记录,陈粤明确表示不否认欠款事实,因此,该院釆信李仁彬主张,李仁彬、陈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由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