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或编剧聘用合同解除时,当事人双方最关心的通常有两个问题:酬金的退还及已交付工作成果著作权的归属。合同履行期间,编剧收取了委托人的酬金且交付了一定的工作成果。无论工作成果是否被委托人验收确认,也不管合同因何解除,双方如果就工作成果著作权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依法应如何分配?

2017年6月7日,甲乙签订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主要约定甲聘请乙负责某电视剧编剧工作,甲同意以每集10万元支付乙酬金,40集共计40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于2017年6月16日向乙支付了合同第一笔稿酬40万元。2017年8月7日,乙向甲交付该剧故事大纲。此后,双方发生纠纷。乙诉请解除合同,要求甲支付剩余酬金及违约金。甲反诉要求确认解除合同,乙退还第一笔酬金,故事大纲著作权归甲所有。
剧本委托创作合同或编剧聘用合同解除时,当事人双方最关心的通常有两个问题:酬金的退还及已交付工作成果著作权的归属。合同履行期间,编剧收取了委托人的酬金且交付了一定的工作成果。无论工作成果是否被委托人验收确认,也不管合同因何解除,双方如果就工作成果著作权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依法应如何分配?
2017年6月7日,甲乙签订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主要约定甲聘请乙负责某电视剧编剧工作,甲同意以每集10万元支付乙酬金,40集共计40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于2017年6月16日向乙支付了合同第一笔稿酬40万元。2017年8月7日,乙向甲交付该剧故事大纲。此后,双方发生纠纷。乙诉请解除合同,要求甲支付剩余酬金及违约金。甲反诉要求确认解除合同,乙退还第一笔酬金,故事大纲著作权归甲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