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视作品相关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当事人的收款账户,如果向第三方账户支付,也会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第三方账户为收款账户,债务人向第三方付款,债权人不认可清偿的效力,双方对此产生争议,该如何处理?

甲委托乙创作电影音乐,合同中约定制作费为80万元,乙联系人及收款账户为丙。签约后,乙完成了影片音乐的创作。但乙只收到甲30万元制作费,另有50万元未支付。甲则称另外50万元也已经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为按照丙的要求向丁支付。甲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017年5月10日,乙账户向丁转账20万元,备注为涉案影片音乐制作2期;2017年12月15日,乙通过其关联公司向丁转账30万元,附言:项目款。对于向丁付款的原因,甲解释称,2017年5月10日前某天,丙到
影视作品相关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当事人的收款账户,如果向第三方账户支付,也会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第三方账户为收款账户,债务人向第三方付款,债权人不认可清偿的效力,双方对此产生争议,该如何处理?
甲委托乙创作电影音乐,合同中约定制作费为80万元,乙联系人及收款账户为丙。签约后,乙完成了影片音乐的创作。但乙只收到甲30万元制作费,另有50万元未支付。甲则称另外50万元也已经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为按照丙的要求向丁支付。甲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017年5月10日,乙账户向丁转账20万元,备注为涉案影片音乐制作2期;2017年12月15日,乙通过其关联公司向丁转账30万元,附言:项目款。对于向丁付款的原因,甲解释称,2017年5月10日前某天,丙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