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拍摄结束和日期作为制作费支付条件,签约时日期已过但未拍摄结束,是否应付款?
2023-05-29 11:09阅读:
【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在影视作品的委托制作合同中,将拍摄结束和日期作为制作费的支付条件,但签约时已经超期但并未拍摄结束,签约后,当事人能否以未拍摄结束为由拒付制作费?
甲委托乙制作电视剧纪录片,双方仅有口头协议,但未签订合同。2021年5月19日,甲乙补签《电视剧纪录片项目制作合同》,主要约定:甲授权乙进行电视剧纪录片项目相关内容的制作。在聘用期间内,若因甲原因而使本片推迟拍摄,使乙工作日超出聘用期,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关于付款方式,约定:1、双方签定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应向乙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21万元;2、项目拍摄结束(2021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内甲应向乙支付合同总金额40%,即28万元。签约后,乙要求甲支付第一、二期制作费。但甲以该纪录片超期拍摄,第二笔制作费的支付应以项目拍摄结束为条件为由拒绝。甲应否向乙支付前两期制作费?

当事人在影视作品的委托制作合同中,将拍摄结束和日期作为制作费的支付条件,但签约时已经超期但并未拍摄结束,签约后,当事人能否以未拍摄结束为由拒付制作费?
甲委托乙制作电视剧纪录片,双方仅有口头协议,但未签订合同。2021年5月19日,甲乙补签《电视剧纪录片项目制作合同》,主要约定:甲授权乙进行电视剧纪录片项目相关内容的制作。在聘用期间内,若因甲原因而使本片推迟拍摄,使乙工作日超出聘用期,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关于付款方式,约定:1、双方签定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应向乙支付合同总金额30%,即21万元;2、项目拍摄结束(2021年4月30日)7个工作日内甲应向乙支付合同总金额40%,即28万元。签约后,乙要求甲支付第一、二期制作费。但甲以该纪录片超期拍摄,第二笔制作费的支付应以项目拍摄结束为条件为由拒绝。甲应否向乙支付前两期制作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