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制作视频作品,在视频作品尚未完成前委托方解除合同,受托方此前已经付出了智力劳动,在解除时能否主张酬金?如何主张酬金?酬金的主张是否受法定条件的限制?

2021年3月2日,甲委托乙制作视频节目,约定2021年7月23日交付成片,但直到2021年7月21日,乙尚未完成后期剪辑,也无后期剪辑的规划,而且没有按照确认的脚本拍摄,部分镜头漏拍,需要补拍;部分素材画面有晃动,质量存在问题等。当日,7月21日,甲从乙处取走素材,通知乙解除合同,并委托丙接替乙继续制作视频节目。乙认为,尽管甲取走了素材,但此前其完成了大部分制作工作,虽然没有最终完成视频节目的制作,但部分完成委托事务,而且,其认为甲取走素材也并非其自己的原因,所以,乙诉请甲支付未付的酬金。乙的主张能否成立?
甲委托乙制作视频节目,可适用《民法典》关于
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制作视频作品,在视频作品尚未完成前委托方解除合同,受托方此前已经付出了智力劳动,在解除时能否主张酬金?如何主张酬金?酬金的主张是否受法定条件的限制?
2021年3月2日,甲委托乙制作视频节目,约定2021年7月23日交付成片,但直到2021年7月21日,乙尚未完成后期剪辑,也无后期剪辑的规划,而且没有按照确认的脚本拍摄,部分镜头漏拍,需要补拍;部分素材画面有晃动,质量存在问题等。当日,7月21日,甲从乙处取走素材,通知乙解除合同,并委托丙接替乙继续制作视频节目。乙认为,尽管甲取走了素材,但此前其完成了大部分制作工作,虽然没有最终完成视频节目的制作,但部分完成委托事务,而且,其认为甲取走素材也并非其自己的原因,所以,乙诉请甲支付未付的酬金。乙的主张能否成立?
甲委托乙制作视频节目,可适用《民法典》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