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案情
2021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后因甲公司违约,乙公司诉请解除合同,甲公司退还投资款6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2022年1月1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支持乙公司诉讼请求。因甲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乙公司未取得任何款项。丙是甲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500万元,认缴期限至2022年1月1日届满,丙未实缴出资款。2022年3月3日将股权转让给丁。甲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660万元债务,乙公司应如何救济?

评析
乙公司可以申请追加原股东丙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案情
2021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后因甲公司违约,乙公司诉请解除合同,甲公司退还投资款6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
2022年1月1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支持乙公司诉讼请求。因甲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乙公司未取得任何款项。丙是甲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500万元,认缴期限至2022年1月1日届满,丙未实缴出资款。2022年3月3日将股权转让给丁。甲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660万元债务,乙公司应如何救济?
评析
乙公司可以申请追加原股东丙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