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违背公共利益是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之一。《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那么,何为社会公共利益?若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又如何撤销?

高哲宇与深圳市云丝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李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99号)中,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哲宇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仲裁庭参考李斌有关比特币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为401780美元。仲裁庭裁决高哲宇向李斌支付401780美元(按裁决作出之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结算为人民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民特719号民事裁定,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规定,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重申了上述规定,同时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
违背公共利益是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之一。《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那么,何为社会公共利益?若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又如何撤销?
高哲宇与深圳市云丝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李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99号)中,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哲宇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仲裁庭参考李斌有关比特币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为401780美元。仲裁庭裁决高哲宇向李斌支付401780美元(按裁决作出之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结算为人民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民特719号民事裁定,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规定,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重申了上述规定,同时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
